成都的电商企业还不抓紧时间看过来,马上就要截止了,还不看想不想好了,错过了多可惜。按照《市商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商事项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小编已经为你们整理了所有的信息,符合条件和有疑问的抓紧时间联系我,免费咨询,千万别错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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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都市积聚招引主体申报时间
1. 信息平台申报时间:2022年7月4日—7月8日,未按时间上传申报资料视为自动放弃;
2. 资质原件审核时间:2022年7月4日—7月8日;
3. 纸质材料申报时间:2022年7月8日—7月13日;
二、成都市积聚招引主体申报条件
1. 在成都市高新区内依法登记注册;
2.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 工商税收解缴关系在成都市高新区,并依法纳税。
4. 近两年在外贸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税收管理、外汇管理、海关管理等方面无违法行为的跨境电商企业。
三、成都市积聚招引主体项目实施期限
项目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实际发生并支付相关费用。
四、成都市积聚招引主体项目条件:国内外知名、市场占有率高的跨境电商平台、综合供应链、第三方服务商企业将总部或区域性功能中心设立或迁移至成都。其中,跨境电商平台企业含税交易额不低于等值人民币50亿元或企业估值10亿美元以上;综合供应链企业、第三方服务商服务跨境电商企业50家以上且服务收入1亿元以上。
五、成都市积聚招引主体支持方向和标准:给予平台企业一次性落户奖励500万元,综合供应链企业和第三方服务商一次性落户奖励200万元。
六、成都市积聚招引主体申报材料
(1)2021年跨境电商项目申请表(附件1)及申请单位承诺函(附件2) 按要求填写、承诺、签字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材料字迹清晰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3)证明申报单位为总部或区域性功能中心的相关证明材料 材料字迹清晰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跨境电商平台企业还需提供如下材料
(4)申报主体母公司/投资方的含税交易额不低于等值人民币50亿元或企业估值10亿美元以上证明材料 材料字迹清晰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发票及付款凭证时间应在项目期间
综合供应链企业、第三方服务商还需提供如下材料
(5)申报主体母公司/投资方与服务的跨境电商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 材料字迹清晰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合同(或协议)执行期应在项目期内
(6)申报主体母公司/投资方的2020年1亿元以上服务收入涉及的发票、付款凭证 材料字迹清晰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发票及付款凭证时间应在项目期间
如果你对申报不清楚或者没把握以及想知道更详细的内容可以加紧时间联系我哦,免费询问。都看到这了不给小编一个点赞加关注吗,你的支持就是小编不断更新咨询的动力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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