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湖北省制造业创新中心认定流程、条件、奖励补贴标准,下文汇编了湖北省武汉市、黄石市、十堰市、宜昌市、襄阳市、鄂州市、荆门市、孝感市、荆州市、黄冈市、咸宁市、随州市、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仙桃市、天门市、潜江市16地市关于湖北省制造业创新中心认定的配套奖励补贴政策,更多政策了解详情或者有申报需要随时沟通。企业一站式孵化平台,从公司注册、初创企业到融资上市全称陪跑,交朋友谈合作,卧涛科技期待一场邂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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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建设重点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装备、新能源汽车及专用车、生物医药和高端医疗器械、新材料、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航空航天装备、北斗、轨道交通装备、节能环保装备和资源循环利用等十大重点领域,聚焦汽车、智能制造装备、集成电路、光通信、现代化工、节能环保、纺织服装、食品、新材料、生物医药、大数据、人工智能、软件和信息服务、工业互联网、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航空航天等16条重点产业链,兼顾各地特色产业、支柱产业发展。
(1)牵头企业长期从事所属领域研发、生产,在该领域具有较强的核心竞争力和较强行业影响力;
(2)牵头企业具备一定的科研资产,有持续研发投入及较强的技术转移和扩散能力;
(3)牵头企业具备整合行业产学研用合作基础资源的能力,有较丰富的成果转化和商业化经验;
(4)培育建设目标明确、方案可行、基础较好;
(5)牵头企业经营状况良好,近3年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企业法人未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组织项目申报。符合条件要求的企业,自愿申报,准备材料,提交当地经信部门。
(2)遴选培育对象。市州经信部门进行初审,推荐申报。省经信厅组织技术、产业、管理、财务等领域专家,对申报培育项目进行评审;召开专题会议,根据评审结果,研究确定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拟培育对象,在厅网站公示7天,同时征求省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意见。无异议的,审定为培育对象并发文公布,进入培育阶段。培育期2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
(3)开展培育建设。培育期内,牵头企业应牵头组织完成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运营主体工商注册、各股东资金实缴、办公场地建设(租赁)、研发设备购置、研发人员聘用与启动研发项目等基础性工作,同时探索建立内部组织架构、运营管理模式、创新能力建设和持续盈利模式。
(1)武汉市制造业创新中心认定奖励
1、设备和软件采购。对创新中心建设期内,能力平台建设中的设备采购和软件采购实际发生金额的30%予以补贴。采取已签订合同金额按比例预拨,合同执行完毕后核定相结合的资金支持方式,一年核定一次。
2、国外关键技术引进。对创新中心建设期内,引进国外关键核心技术(知识产权),按实际发生金额的30%予以补贴。采取事后补助的资金支持方式。
对创新中心招募年薪在100万元以上的全职高端人才,按照其在汉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留存部分的50%的标准,给予高端人才奖励。单个人才不超过100万。采取事后补助的资金支持方式。
(2)黄石市制造业创新中心认定奖励
对新认定的国家ji、省级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工程)实验室分别给予3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通过复评的,分别给予20万和10万元奖励;对新成立的院士专家工作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给予2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校企共建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研发机构,给予10万元奖励。对列入省级创新能力建设专项扶持的项目,给予100万元配套补助。
(3)十堰市制造业创新中心认定奖励
当年新认定的国家ji、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分别一次性奖励500万元、200万元。当年新认定的国家ji、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
(4)宜昌市制造业创新中心认定奖励
对成功创建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的单位奖励1000万元,对上一年度获得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企业奖励100万元。
(5)襄阳市制造业创新中心认定奖励
对成功创建国家ji制造业创新中心的企业,给予1000万元奖励。省级试点示范项目由企业所在地地方政府制定奖补政策。
(6)鄂州市制造业创新中心认定奖励
鄂州市国家ji制造业创新中心和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国家ji制造业创新中心奖励500万元,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奖励100万元。市对新获批(备案)的市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给予10万元支持。
(7)荆门市制造业创新中心认定奖励
对成功创建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对经认定的国家ji、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按上级下达资金给予1:1配套政策奖励,具体按照实际工作进展进行绩效评估后拨付。
(8)孝感市制造业创新中心认定奖励
对成功创建国家ji制造业创新中心的企业,给予1000万元奖励。省级试点示范项目由企业所在地地方政府制定奖补政策。,对新获批的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奖励10万元。
(9)荆州市制造业创新中心认定奖励
获得国家ji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智能制造示范、国家技术创新示范、国家单项冠军示范、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国家ji专精特新“小巨人”、国家ji质量标杆、国家绿色工厂以及工信部认定的其他称号的企业,奖励资金50万元。
获得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省级技术创新示范、省级“两化融合”试点示范、省级工业节水型企业及首次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和省经信厅认定的其他称号的企业,奖励资金20万元。
(10)黄冈市制造业创新中心认定奖励
按照省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对认定授牌的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给予500万元资金支持,鼓励各地按照一定的比例给予配套支持。
(11)咸宁市制造业创新中心认定奖励
国家ji制造业创新中心,奖励200万元,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奖补100万元。
(12)随州市制造业创新中心认定奖励
鼓励牵头组建国家ji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对获批组建的一次性给予300万元支持。
(13)仙桃市制造业创新中心认定奖励
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建设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等公共创新载体。对通过国家ji、省级年度绩效考评的,按国家、省级支持资金的10%给予配套补助;被认定为国家ji、省级的,分别给予其建设主体一次性补助200万元、100万元。创新载体获得市科技管理部门认可筹建的,在升级之前,连续两年每年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建设补贴。
(14)天门市制造业创新中心认定奖励
对成功创建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
(15)潜山市制造业创新中心认定奖励
提高对民营企业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产学研合作等奖励力度。鼓励民营企业参加创新创业大赛、工业设计大赛等,对获奖项目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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