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奖励补贴、申报条件、申报类别等细则整理汇编,小编在这里把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也整理在了文章末尾,那么如果南京市各地区企业想要申报该项目的话,可以随时联系卧涛科技小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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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类别
(一)“2+2+2+X”创新型产业体系建设
重点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发展。
(二)数字经济发展
支持大中型企业剥离成立独立软件企业。重点支持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化项目、高端工业软件产业化项目。
(三)标杆应用场景引领项目
聚焦“2+2+2+X”创新型产业体系,围绕优势产业链高端发展、未来新赛道前瞻引领、智造升级数字赋能、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数字生活品质提升、科技赋能疫情常态化防控、城市运行一网统管、乡村振兴融合发展八大领域开发建设的应用场景。
(四)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
聚焦集成电路、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领域的高性能处理器、高端芯片、基础软件等关键核心技术和产品进行揭榜攻关;支持国家技术攻关项目。
(五)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绩效考评奖励项目
对人工智能、集成电路、新医药与生命健康、智能电网及智能制造装备产业领域的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进行绩效考评,不断提高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水平。
(六)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
重点支持企业应用5G、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创建省级及以上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智能制造示范车间和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为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树立典型示范标杆。支持加快推进全市5G基站建设,提升5G网络覆盖能力和服务质量。
二、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主体条件
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主体应当满足的基本条件:
(一)在南京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一年以上(截至2022年10月31日)。其中,5G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申报主体包含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分支机构;产业链重大技术揭榜攻关项目可不受经营年限限制;
(二)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
(三)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和支持重点;
(四)诚信守法,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和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无失信行为;
(五)同一项目已获得国家、省、市相关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再次申报。同一申报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已获得2022年市工业企业重大设备技改项目奖补支持的申报单位不得再次申报。
(六)严禁社会中介机构等组织代理编制申报材料,并按比例参与财政专项资金分成。对于有这种行为的申报单位一经发现收回全部支持资金,并将上述失信行为记入信用信息库,取消其3年内申报市级专项资金的资格。
(七)《项目申报指南》明确的具体申报条件。
三、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须在线填报或上传以下申报材料:
(一)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三)企业法人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企业申报材料信用承诺书
(四)凡是需要提供年度审计报告的项目,提供的审计报告须经第三方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正文(须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附有二维码)、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报表附注;不能提供2021年度审计报告的,需提交相关说明和2021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
(五)线上系统中明确须上传的其他材料,需要申报单位签字或盖章的,应线下将相关材料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至平台。
四、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报。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进行,在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G网或“宁企通”平台上,点击“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和监管平台”进入申报页面,在线填写项目申报表,并上传其他申报材料。网上申报受理时间为2022年10月25日至2022年11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申报。
(二)区级审核。
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各区(开发区)工信部门和财政部门于11月12日前通过“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和监管平台”管理系统对本区项目完成线上审核。
各区(开发区)工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上报推荐项目(请示件纸质2份),并附申报系统自动生成的推荐项目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于2022年11月12日前统一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综合规划与投资处,并同步将行文扫描上传至申报系统(必须与线上审核结果保持一致)。
附件:2022年度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一、集成电路设计企业首轮流片补助项目
(一)重点方向。面向集成电路产业链设计环节,鼓励芯片自主研发,提升我市集成电路设计业发展水平,促进集成电路产业链高质量发展。
(二)支持条件
1、产品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首次在集成电路生产线上完成全掩膜(Full Mask)工程产品流片或开展多项目晶圆(MPW)首轮流片,产品种类不受限制。全掩膜工程产品流片费用包含掩膜/光罩及首次晶圆制造费用。
2、2019、2020、2021年三年内集成电路芯片产品累计研发投入不少于500万元。
3、拥有核心关键技术和属于本企业的知识产权,企业拥有与集成电路产品设计相关的已授权发明专利、布图设计登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4、具有与集成电路设计相适应的软硬件设施等开发环境和经营场所,且必须使用正版的EDA等工具。
(三)补助标准。
补助金额不超过流片费用的50%,单个项目补助金额Z高300万元。经专家审核和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后,流片费用低于40万元的项目不予立项。
(四)申报主体。注册地、经营场所均在本市,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信用良好,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从事集成电路设计经营活动的企业。
二、大中型企业剥离成立独立软件企业奖励
(一)重点方向
鼓励大中型企业将自身软件和信息化业务剥离,在宁注册成立主营从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务的独立法人企业。
(二)支持条件
1.大中型企业剥离自身软件和信息化业务,组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能够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2.剥离成立的独立法人企业,主营从事软件产品开发、信息技术服务等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务。
3.申请企业的注册时间须在2019年1月1日之后。
4.申请企业年度软件业务收入首次超过1亿元。
5.申请企业为我市工信部门软件行业纳统企业。
(三)奖励标准
给予满足以上标准的企业一次性奖励,Z高不超过100万元。
(四)申报主体
剥离成立的软件企业为申报主体。注册地、经营场所均在本市,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汇算清缴年度未发生失信行为、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三、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化项目
(一)重点方向
支持基于自主软硬件体系的整机、关键基础软件、大型平台软件、行业应用软件及解决方案等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化项目,促进信创产业生态建设。
(二)支持条件
1、申报产品需通过江苏省、南京市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品相关适配性测试。
2、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2年,且已于2022年1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完成所有建设工作。
3、项目需于申报截止日期前自行完成验收,并按要求提交验收报告、专家验收意见等结题材料。
4、申报企业为我市统计部门纳统企业,或我市工信部门软件行业纳统企业。
5、企业注册实缴资本不低于300万元。
(三)补助标准
按项目投入金额给予一定比例的一次性补助,Z高不超过200万元。
(四)申报主体
注册地、经营场所均在本市,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汇算清缴年度未发生失信行为、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从事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相关业务的企业。
四、高端工业软件产业化项目补助
(一)重点方向
重点支持专用于工业领域,提高工业研发设计、业务管理、生产调度和过程控制水平的各类软件产业化项目,具体包括研发设计、生产控制和信息管理软件。
(二)支持条件
1.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2年,且已于2022年1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完成所有建设工作。
2.项目单位已完成验收或结题,验收时间不晚于项目申报截止日期。
3.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项目技术先进性、创新性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一定的产业化基础,有较好的试点示范和推广应用价值。
4.申报企业为我市统计部门纳统企业,或我市工信部门软件行业纳统企业。
5.企业注册实缴资本不低于300万元。
(三)补助标准
按项目投入金额给予一定比例的一次性补助,Z高不超过200万元。
(四)申报主体
注册地、经营场所均在本市,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汇算清缴年度未发生失信行为、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从事工业软件相关业务的企业。
五、标杆应用场景引领项目
(一)重点方向。聚焦“2+2+2+X”创新型产业体系,围绕优势产业链高端发展、未来新赛道前瞻引领、智造升级数字赋能、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数字生活品质提升、科技赋能疫情常态化防控、城市运行一网统管、乡村振兴融合发展八大领域开发建设的应用场景。
(二)支持条件
1、项目必须列入对外发布的《2022年南京市优质应用场景》。
2、项目主要建设地在南京市范围,应为在建项目,须在2023年底之前建设完成。项目总投资不低于2000万元,且截至申报日之前已完成20%及以上的投资。
3、项目具备充分的开放性和吸附性,能够推动新技术新产品等的示范应用和迭代升级,能够通过对外开放合作需求,吸附市场主体参与,打造产业创新生态。对于由龙头企业、骨干企业领衔攻关、实现前沿技术先行先试或重大技术突破的应用场景,条件可适当放宽。
4、项目建设主体、建设周期、投资主体、投资额度、资金来源等应明确,项目方案已列入投资计划,具备实施条件,有详细的技术需求分解,需求指标应科学、合理、可行。
5、项目实施后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三)申报主体。申报单位应与优质应用场景牵头搭建单位一致。同一申报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不支持联合体申报。
六、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
(一)揭榜攻关项目
1、重点方向。聚焦高性能处理器、高端芯片、基础软件等关键核心技术和产品进行揭榜攻关(榜单任务见附件3)。
2、支持条件
(1)在南京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项目实施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须在2025年12月底前完成攻关任务,研发的技术产品满足攻关任务要求。
(3)申报单位能保障项目所需资金,项目研发投入不低于3000万元。研发投入包括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人工费用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租赁费;软件、专利权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模具、工艺装备开发费用;设备调试及检验费,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设备购置费;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评估以及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等费用;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
(4)项目成果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化应用前景良好,能够有效推动南京产业链发展,突破的关键技术及产品性能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质量稳定性和可靠性较高。
(5)发挥“揭榜”攻关机制作用,大力推进创新型企业培育和高精尖缺人才(团队)引进。鼓励国内有技术领先优势的龙头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人才团队,在南京成立企业法人主体申请揭榜攻关,或者联合南京产业链龙头企业开展合作攻关。
3、补助标准。项目按研发总投入的15%、Z高1000万元给予支持。
4、申报主体。符合上述支持条件的企业。
(二)国家技术攻关奖励项目
1、重点方向。围绕“2+2+2+X”创新型产业体系,获2021年度国家立项的重大关键技术攻关项目。
2、支持条件
(1)申报单位为牵头承担2021年度工信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强基工程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国家重大关键技术攻关项目的企业。
(2)申报项目符合南京产业链关键技术攻关方向,对南京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具有明显的推动作用。
(3)项目成果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可预见的产业化应用前景,突破的关键技术及产品性能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质量稳定性和可靠性较高。
(4)优先支持产业链重点企业、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以及国家、省、市级人才(团队)领衔的企业。
3、补助标准。项目按研发总投入的15%、Z高1000万元给予支持,项目财政资金资助额度(含国家、省、市)累计不超过该项目研发总投入。
4、申报主体。符合上述支持条件的企业。
七、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绩效考评奖励项目
1、重点方向。2022年对人工智能、集成电路、新医药与生命健康、智能电网及智能制造装备产业领域的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进行绩效考评。
2、支持条件
(1)申报企业为经认定的国家ji企业技术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所在的企业。
(2)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绩效考评结果为优良,优良率不超过30%。
3、补助标准。对考评结果优良的Z高给予200万元奖励。
4、申报主体。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
八、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
(一)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标杆示范项目。重点支持企业应用5G、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创建省级及以上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智能制造示范车间和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为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树立典型示范标杆。
1、重点方向
(1)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支持制造业企业应用智能装备、工业软件、信息安全系统、系统解决方案及5G、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先进工艺,对原有装备、生产线、车间等实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升级,建设设施高度互联、系统高度互通、数据高度共享、业态高度互融的智能制造示范工厂。
(2)智能制造示范车间。支持制造业企业应用智能装备、工业软件、信息安全系统、系统解决方案及5G、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先进工艺,对原有装备、生产线、车间等实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升级,建设智能装备全面应用、生产物料精准配送、能源消耗和安全环保智能管控、综合效益明显提升、车间内外联动协同的智能制造示范车间。
(3)工业互联网平台项目。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对工业企业场景进行深度数据分析挖掘,优化设备或设计、生产、经营等具体环节,获取经营与生产的信息化管理能力;基于平台提升上下游协同与资源整合能力,推动商业模式创新,解决跨领域资源灵活调配和协同协作。
2、支持条件
(1)智能制造示范工厂项目
1.1 符合江苏省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建设要点要求(详见《关于开展2022年江苏省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工信装备〔2022〕87号)。
1.2 智能制造示范工厂项目总投入须不低于2000万元。项目总投入为不含税额,包括项目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土建投资和铺底流动资金),与项目有关的工业软件、云资源及网络费用、调试安装费用等,以及与项目有关的咨询、设计、检测、评价等投入。
1.3 项目备案(核准)、环评、能评等手续完备(无需相关手续的须由项目申报单位作出说明)。
1.4 项目在2022年6月30日(含)前已建成并正常投产使用,并在项目申报截止日期前由项目推荐单位完成验收工作(须由项目推荐单位出具验收意见)。
1.5 同等条件下,智能制造示范工厂项目优先支持列入2021年度国家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单位、2022年度江苏省省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名单的企业。
(2)智能制造示范车间项目
2.1 符合江苏省智能制造示范车间建设要点要求(详见《关于做好2022年省级智能制造示范车间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工信投资〔2022〕342号)。
2.2 智能制造示范车间项目总投入须不低于500万元。项目总投入为不含税额,包括项目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土建投资和铺底流动资金),与项目有关的工业软件、云资源及网络费用、调试安装费用等,以及与项目有关的咨询、设计、检测、评价等投入。
2.3 项目备案(核准)、环评、能评等手续完备(无需相关手续的须由项目申报单位作出说明)。
2.4 项目在2022年6月30日(含)前已建成并正常投产使用,并在项目申报截止日期前由项目推荐单位完成验收工作(须由项目推荐单位出具验收意见)。
2.5 同等条件下,智能制造示范车间项目优先支持列入2021年度江苏省省级智能制造示范车间名单的企业。
(3)工业互联网平台项目
3.1 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符合《省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指南》(详见《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省工业互联网示范工程项目(平台和工业电商类)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工信融合〔2022〕149号)规定的定性和Z低定量能力指标,并已具备市场产业模式和盈利能力。
3.2 项目总投入不低于500万元,且软件投入(购置费、合作费、集成费)不少于总投入的30%,人工费用不超过总投入的20%。项目总投入包括设备、工具、器具等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土建投资和铺底流动资金),以及与项目有关的软件、系统集成、检验检测、专利、研发费用等其他投入。
3.3 项目在2022年6月30日(含)前已建成并正常投入使用,并在项目申报截止日期前由项目推荐单位完成验收工作(须由项目推荐单位出具验收意见)。
3.4 同等条件下,对2021年以来认定的省(含)以上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优先予以支持。
3、补助标准
(1)智能制造示范工厂项目:按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10%予以补助,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单个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200万元。
(2)智能制造示范车间项目:按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10%予以补助,智能制造示范车间单个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50万元。
(3)工业互联网平台项目:按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10%予以补助,单个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50万元。
(4)同一家企业同时入选的,就高给予支持,不重复支持。
4、申报主体
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企业,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二)5G基站建设项目
1、重点方向
支持通信运营商加快推进全市5G基站建设,提升5G网络覆盖能力和服务质量。
2、支持条件
项目在2022年1月1日以后启动,且须在2022年底前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3、补助标准
按照建设基站数量给予奖补,每个基站奖补4000元,单个项目支持额度Z高不超过1000万元。
4、申报主体
符合申报条件的通信运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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