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首批次新材料研制和示范应用奖补申报条件、材料及补贴标准的内容已经整理了, 宣州区、宁国市、郎溪县、广德县 、泾 县、绩溪县 、旌德县企业想申报首批次新材料研制和示范应用奖补有不明白的可咨询小编:
10年专业代理免费咨询:0551-65310892,15855157003(微信同号)
(卧涛科技:项目申报、专利商标版权代理、科技成果评价、软件开发、商业计划书、工商注册财税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两化融合、企业信用修复、ISO体系认证等)
宣城市首批次新材料研制和示范应用奖补申报补助:
对省内研制和省内示范应用企业,其中,货值在 1000 万元(含)以下的,按其货值的 15%给予奖补;货值在 1000 万元以上的,按其 1000 万元(含)以内价值的 15%加上超出 1000 万元价值部分的 10%给予一次性奖补,合计Z高 500 万元。申请奖补的新材料产品应由用户单位直接购买使用,购买单位为关联企业或贸易商的不得提出奖补申请。首批次新材料奖补Z终金额根据年度资金规模统筹安排。
宣城市首批次新材料研制和示范应用奖补申报条件:
1. 已经评定的首批次新材料产品省内研制生产企业和省内示范应用企业;
2. 首批次新材料产品已交付应用;
3. 已获国家首批次应用保险保费补贴或列入保费补贴计划、奖补首批次新材料研制和示范应用支持的新材料不得申报。
宣城市首批次新材料研制和示范应用奖补申报材料
填报新材料名称和评定文件文号、申请奖补金额;2021年10月以来的销售合同、相应销售发票、到账(付款)凭证等扫描件及以上汇总清单扫描件、Excel 版;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等。
联系我们
手机:15855199550 联系人:江经理
服务时间:8:30-12:00 14:00-18:00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明珠大道198号星梦园F2栋19楼
扫一扫,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