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省2022年企业申请认定奖励补贴小编已经为各企业朋友整理完成,愿能对有需要的朋友有所帮助,符合条件或有疑问的企业朋友可随时免费咨询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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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湖南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申请奖励补助
>适用对象
从事农业生产活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具体包括: 从事农业生产的农业企业、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 从事农业生产的社会化服务组织、纳入全国系统名录的家 庭农场、种养大户;不含林业类经营主体
>支持措施
对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获取的贷款按年度进 行相应贴息,具体贴息标准为:贷款金额在1000万元以内 (含)的,按照不超过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 进行贴息;贷款金额在1000-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 按照不超过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25%进行贴息, 贷款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按照不超过贷款市场报价利 率(LPR)的15%进行贴息。单个主体年度贴息金额不超 过100万元。贷款利率低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 按实际利率计算。
>政策依据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新型 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农联 〔2022〕22 号)
>申请途径
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向所在地农业农村部门申请
>申请材料
根据申报通知报送相关材料
>主管部门
农业农村部门
二、湖南省省级农业特色产业园支持政策奖励补贴
>适用对象
符合全省“_县_特“主导特色产业布局的市场主体
>支持措施
2022年,创建100个省级农业特色产业园,每个省财 政支持100万元。
>政策依据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 发〈关于持续推进“六大强农”行动促进乡村产业兴旺的 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办发〔2021〕11号)
>申请途径
由市场主体向所在地农业农村部门申请
>申请材料
根据《2021-2023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和特色产业 园创建方案》(湘农联〔2021〕67号)与年度申报通知报 送相关材料
>主管部门
农业农村部门
三、湖南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申报奖励补贴
>适用对象
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请“小升规”企业 奖补的不作要求)
>支持措施
2022年,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择优奖补(“千企兴村” 奖补、省级示范联合体奖补)100个左右,每个奖补40万 元左右;重点上市后备企业的农业产业化省级以上龙头企 业,每个奖补50万元;“小升规”企业择优奖补100个, 每个奖补15万元。
>政策依据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 发〈关于持续推进“六大强农”行动促进乡村产业兴旺的 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办发〔2021〕11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 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湘政发〔2022〕2号)。
>申请途径
由企业向所在地农业农村部门申请
>申请材料
根据年度申报通知报送相关材料
>主管部门
农业农村部门
标杆龙头企业奖补
>适用对象
粮食、畜禽、蔬菜、油茶、油菜、茶叶、水产、水果、 中药材、楠竹、种业、商贸物流等优势特色产业的农业产业
四、湖南省优化省级以上龙头企业申报奖励补贴
>支持措施
2022年,打造10个标杆龙头企业,每个省财政支持 400万元。
>政策依据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 发〈关于持续推进“六大强农”行动促进乡村产业兴旺的 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办发〔2021〕11号)
>申请途径
由企业向所在地农业农村部门申请
>申请材料
根据年度申报通知报送相关材料
>主管部门
农业农村部门
五、湖南省数字商务发展支持政策奖励补助
>适用对象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
>支持措施
支持国家ji数字商务企业、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 建。对我省首次被认定为国家ji数字商务企业或电子商务 示范企业,给予一定数量且不重复的资金支持。
支持国家ji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创建。对我省首次 被认定为国家ji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的优秀电子商务园区, 给予一定资金支持。
支持省级数字商务企业创建。对符合条件的申报 企业择优给予一定资金支持。
支持省级数字商务集聚园区创建。对符合条件的 电商产业园区和直播电商基地、产业公共直播间建设,给 予一定资金支持。
支持跨境电商孵化中心建设。对符合条件的跨境 电商孵化中心运营主体(不含跨境电商孵化服务企业)择 优给予一定资金支持。
>政策依据
1.《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开放型 经济高质量发展打造内陆地区改革开放高地行动方案
(2021—2023年)><推动流通创新发展促进消费提质扩容 行动方案(2021—2023年)> 的通知》(湘政办发〔2021〕 66号)
>申请途径
根据省商务厅省级电子商务资金项目申报通知向电子 商务处报送申请
>申请材料
以申报通知为准
>主管部门
商务部门
六、跨境电商支撑服务和孵化体系建设支持政策奖励补贴
>适用对象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
>支持措施
对带动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跨境电商、服务数量在 100家以上、有实际进出口业务的企业或机构,一次性给 予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
>政策依据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的 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政发〔2018〕13号)
>申请途径
根据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资金项目申报通知向电子商 务科报送申请
>申请材料
以申报通知为准
>主管部门
商务部门
七、湖南省传统企业开展跨境电商业务试点支持政策奖励补贴
>适用对象
通过跨境电商孵化服务开展跨境电商业务试点的企业
>支持措施
对我省传统企业开展跨境电商业务试点实际支付给跨 境电商孵化服务企业的年服务费给予单个企业不超过2.4 万元的支持。
>政策依据
《湖南省商务厅关于推动外贸企业开展跨境电商业务 试点工作的通知》(湘商电〔2021〕15号)
>申请途径
根据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资金项目申报通知向电子商 务科报送申请
>申请材料
与跨境电商孵化服务企业签订的孵化服务合同以及实 际支付的年服务费证明;开设跨境电商店铺和跨境电商实 际成交记录、发货证明,以及纳入湖南进出口统计的相应 数据证明等(具体以申报通知为准)。
>主管部门
商务部门
八、湖南省来湘投资企业奖励
>适用对象
在我省域内注册的企业,且属于省外(境外)投资者 个人、企业、机构来湘投资项目
>支持措施
对shi界500强来湘新设立中国区总部,且注册资 本在2000万元以上的,Z高奖励其在湘企业1000万元; 来湘新设立企业(集团)总部的,按“一事一议”方式对 其在湘企业给予支持。对中国500强、民营500强来湘新 设立企业(集团)总部,且实际到位资金在1亿元以上的, Z高奖励其在湘企业1000万元。对行业领军企业来湘新设 立企业(集团)总部、shi界500强来湘新设立区域总部, 且注册资本在2000万元以上的,Z高奖励其在湘企业500 万元。对shi界500强、中国500强、民营500强、行业领 军企业来湘新设立功能性总部的,Z高奖励其在湘企业 300万元。
对实际到位资金(不含外方股东贷款,下同)超 过3000万美元的外资项目(不含房地产业、金融类项目, 下同)和实际到位资金超过2亿元的内资先进制造业项目, 按其当年实际到位资金1%的比例给予奖励,Z高奖励 1000万元。
对两年内吸引5家以上企业抱团产业转移来湘,且投资总额在5亿元以上,到位资金达到投资总额的30% 以上或投产率达到50%以上的产业园区(含市场化开发的 园中园)给予奖励,Z高奖励不超过500万元。
对新租赁标准厂房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租期三 年以上的投产企业,根据当年实缴租金情况给予一次性奖 补。
对新引进年进出口实绩5000万美元以上且有较大 产业带动能力的外贸实体企业,_次性奖励200万元。
对湘商上市企业集团总部整体回迁的,Z高给予 1000万元人民币奖励;对湘商上市企业功能性总部回迁 的,Z高给予300万元人民币奖励。
>政策依据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 湖南省进一步 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
〔2020〕38 号);
《湖南省关于进一步实施精准招商的若干意见》
(湘商发〔2022〕16号)。
>申请途径
省商务厅、省财政厅招商引资项目申报通知
>申请材料
见每年的申报通知(可在湖南省商务厅G网査询)
>主管部门
商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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