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要求条件,名额材料及流程

许兵凯 / 2022-11-15 14:19:00
浏览 481 分享 分享

成都市的小伙伴抓紧时间看过来,成都市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开始了,不看肯定后悔哟。为深入贯彻落实XJP总书记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代表性传承人队伍建设,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成都市正式启动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工作。除认定代表性传承人个人外,此次申报工作将传承团体和传承群体纳入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范畴。小编已经为你们整理了相关的信息,成都市(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新津区、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简阳市)符合条件想申报或者对此有疑问的欢迎致电小编,免费解疑答惑,速度哦。

十年专业代理免费咨询:15855199550(微信同号)

(卧涛科技:项目申报、专利商标版权代理、软件著作权代理(不过包退)、科技成果评价、各类标准化(参编)代理、软件开发、商业计划书、工商注册财税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两化融合、企业信用修复、ISO体系认证等)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可以自愿申请或者被推荐为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

1.长期从事某项成都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的实践,熟练掌握该代表性项目的知识和核心技艺,在该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

2.积极开展该代表性项目的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志愿面向社会传承;

3.在成都市范围内从事该项目的传承实践工作5年及以上;

4.爱国敬业,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德艺双馨;

5.已被认定为区(市)县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不含纳入市本级管理的非遗项目)。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被推荐或申报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

1.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2.触犯刑律,或者因其他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

3.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

4.在该代表性项目领域内有较大争议的;

5.该非遗代表性项目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反对意见的;

6.在评审或者公示期间有书面反对意见,经查证后不能排除反对理由的;

7.从事非遗资料搜集、整理、研究、宣传和营销推广,不直接从事传承实践活动的;

8.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9.已在成都市或其他地区被认定为市级以上(含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

10.评审委员会认为不宜推荐或者认定的其他情况。

 

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团体

符合下列条件可以自愿申请或者被推荐为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群体:

1由一定规模的公民构成,在特定地域范围内对某项具备集体性或群体性传承特征的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进行长期的传承实践;

2.该群体在非遗代表性项目传承实践活动中发挥重要作用,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得到广泛认可;

3.该群体有代表性人物或组织负责管理和领导。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被推荐或申报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群体:

1.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

2.在评审或者公示期间有书面反对意见,经查证后不能排除反对理由的;

3.评审委员会认为不宜推荐或者认定的其他情况。

 

看重点

1.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和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团体侧重在非遗代表性项目中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空缺、总体年龄较大的项目中推荐申报;

2.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群体侧重在民间文学、民俗等具备集体传承和大众实践特征的非遗代表性项目中推荐申报,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群体享受荣誉称号,不发放市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经费。 

 

第七批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规程

 

一、申报条件

(一)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

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可以自愿申请或者被推荐为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

1.长期从事某项成都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的实践,熟练掌握该代表性项目的知识和核心技艺,在该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

2.积极开展该代表性项目的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志愿面向社会传承;

3.在成都市范围内从事该项目的传承实践工作5年及以上;

4.爱国敬业,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德艺双馨;

5.已被认定为区(市)县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不含纳入市本级管理的非遗项目)。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被推荐或申报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

1.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2.触犯刑律,或者因其他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

3.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

 

4.在该代表性项目领域内有较大争议的;

5.该非遗代表性项目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反对意见的;

6.在评审或者公示期间有书面反对意见,经查证后不能排除反对理由的;

7.从事非遗资料搜集、整理、研究、宣传和营销推广,不直接从事传承实践活动的;

8.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9.已在成都市或其他地区被认定为市级以上(含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

10.评审委员会认为不宜推荐或者认定的其他情况。

 

(二)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团体

符合下列条件可以自愿申请或者被推荐为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团体:

1.由2名及以上自然人构成,长期保持一定的规模,代表性成员分别掌握某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实践的重要环节或核心技艺,相互间不可或缺、角色明确,有较为稳定的合作分工传统和团体意识;

2.该团体长期从事某项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传承实践,在项目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

3.项目所涉及的每一角色或行当原则上只推荐申报1名具有代表性的成员;

4.传承团体代表性成员纳入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管理体系,需满足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申报(推荐)条件要求(已认定为区(市)县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条款除外)。

不得被推荐或申报为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团体成员情况同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不得被推荐或申报情况。

 

(三)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群体

符合下列条件可以自愿申请或者被推荐为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群体:

1.由一定规模的公民构成,在特定地域范围内对某项具备集体性或群体性传承特征的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进行长期的传承实践;

2.该群体在非遗代表性项目传承实践活动中发挥重要作用,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得到广泛认可;

3.该群体有代表性人物或组织负责管理和领导。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被推荐或申报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群体:

1.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

2.在评审或者公示期间有书面反对意见,经查证后不能排除反对理由的;

3.评审委员会认为不宜推荐或者认定的其他情况。

 

二、申报范围

(一)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和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团体侧重在非遗代表性项目中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空缺、总体年龄较大的项目中推荐申报;

(二)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群体侧重在民间文学、民俗等具备集体传承和大众实践特征的非遗代表性项目中推荐申报,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群体享受荣誉称号,不发放市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经费。

 

三、申报名额

(一)各区(市)县推荐申报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数量不超过本辖区市级代表性项目总数,且单一项目推荐申报的人数不超过3人,非遗传承团体和非遗传承群体不占用地区申报名额;

(二)纳入市本级管理的非遗项目,单一项目推荐申报人数不超过3人;

(三)对推动社会经济发展,服务成都城市发展战略有显著效益的非遗项目可酌情增加推荐申报名额,需在推荐报告中说明理由并从严掌握。

 

四、申报程序

(一)自愿申报

1.符合条件的传承人(传承团体、传承群体)可向主要传承实践活动所在地文广旅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

2.市级行政部门直属单位的传承人(传承团体、传承群体)可向该直属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

3.纳入市本级管理的非遗项目的传承人(传承团体、传承群体)可向项目保护单位或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

 

(二)审核推荐

1.接到申请的区(市)县文广旅行政管理部门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组织非遗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评议,提出推荐名单和推荐意见,推荐意见应具有针对性。区(市)县文广旅行政管理部门对推荐名单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2.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对市级行政部门直属单位和纳入市本级管理的项目传承人(传承团体、传承群体)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组织非遗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评议,提出推荐名单和推荐意见,推荐意见应具有针对性。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对推荐名单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材料复核

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对区(市)县文广旅行政管理部门和市级行政部门直属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符合要求的,进入评审程序;不符合要求的,退回材料并说明理由。

 

五、申报材料

推荐申报成都市第七批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成都市非遗代表性传承团体、成都市非遗代表性传承群体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推荐报告

1.区(市)县文广旅行政管理部门向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报送正式推荐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推荐申报工作总体情况简要说明;

2)推荐名单(见附件1);

(3)推荐申报人区(市)县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命名文件(传承团体、传承群体无需提供)。如存在推荐申报人选身份证件姓名与命名文件上姓名不一致等特殊情况,应注明并说明原因;

4)传统医药类非遗项目推荐传承人,还需提供属地行业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2.市级行政部门直属单位向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报送正式推荐报告。纳入市本级管理的非遗项目由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向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报送正式推荐报告。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推荐申报工作总体情况简要说明;

2)推荐申报名单(见附件1);

3)传统医药类非遗项目需提供成都市行业主管部门对传承人的推荐意见。

 

(二)推荐申报表

1.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表(见附件2);

2.非遗代表性传承团体推荐申报表(见附件3);

3.非遗代表性传承群体推荐申报表(见附件4)。

 

(三)推荐申报视频

1.申报视频符合非遗传承人(非遗传承团体)申报视频制作要求(见附件5);

2.非遗传承群体可不提供推荐申报视频。

 

(四)辅助材料

可提供其它有助于辅助说明的图、文、视频资料。

 

(五)申报材料制作要求

1.纸质材料:所有申报材料(音像资料除外)统一用A4纸双面印制,活页装订成册,一式4份。

2.电子材料:所有申报材料均须按照推荐报告、推荐申表、推荐申报视频、申报照片(每张照片以照片内容介绍,拍摄时间、地点,著作权人姓名、电话命名)、其它辅助材料的顺序分别建立文件夹提交电子版本,并发送至指定邮箱。

 

 

政策内容都在这里了,如果你对其中的政策感兴趣,想申报其中的奖励补助,可以免费咨询小编相关的内容哦。

如果你对申报不清楚或者没把握以及想知道更详细的内容可以加紧时间联系我哦,免费询问。都看到这了不给小编一个点赞加关注吗,你的支持就是小编不断更新咨询的动力哦!

 

 

 

推荐资讯
2025年湖北省各市中小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报条件领域、申报时间+编写提纲要求大全
2025年湖北省各市中小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报条件领域、申报时间+编写提纲要求大全
2025-02-19 11:57:00 点击查看
高企丰厚奖补!2025年安徽巢湖市技术企业申报条件
高企丰厚奖补!2025年安徽巢湖市技术企业申报条件
2025-02-14 10:56:00 点击查看
长沙市各地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试点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机构遴选范围条件,流程数量
长沙市各地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试点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机构遴选范围条件,流程数量
2025-02-13 15:15:00 点击查看
政策解读:株洲市各区县数智贷风险补偿业务申报对象用途、认定材料条件实施办法
政策解读:株洲市各区县数智贷风险补偿业务申报对象用途、认定材料条件实施办法
2025-02-13 15:15:00 点击查看
补贴!湖南省级各市州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申报条件标准、申报程序、奖补管理办法
补贴!湖南省级各市州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申报条件标准、申报程序、奖补管理办法
2025-02-13 15:15:00 点击查看
合肥老字号奖励补贴!2025年合肥市老字号申报条件、材料
合肥老字号奖励补贴!2025年合肥市老字号申报条件、材料
2025-01-14 15:28:00 点击查看

联系我们

手机:15855199550   联系人:江经理

服务时间:8:30-12:00 14:00-18:00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明珠大道198号星梦园F2栋19楼

扫一扫,加微信

微信
版权所有© 卧涛科技有限公司 皖ICP备13016955号-17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皖B2-2021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