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成都市科普基地综合评估名单附2023年申报条件要求指南及流程

许兵凯 / 2022-11-21 14: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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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的小伙伴抓紧时间看过来,2022年成都市科普基地综合评估名单出来了,小编还附带了申报指南等信息,不看肯定后悔哟。按照《成都市科学技术普及及资助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市科技局联合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协对全市2018年、2019年命名的48家科普基地开展了综合评估工作。本次综合评估主要采用书面材料审查与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结合基地近3年科普工作开展情况、管理制度、队伍建设以及存在问题等展开。根据综合评估结果,经研究,同意成都博物馆等39家科普基地通过评估(名单附后),小编已经为你们整理了相关的信息,四川省(成都市、绵阳市、自贡市、攀枝花市、泸州市、德阳市、广元市、遂宁市、内江市、乐山市、资阳市、宜宾市、南充市、达州市、雅安市、广安市、巴中市、眉山市、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甘孜藏族自治州、凉山彝族自治州)符合条件想申报或者对此有疑问的欢迎致电小编,免费解疑答惑,速度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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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市级科普基地综合评估通过名单

序号

科普基地名称

所在区(市)县

1

成都博物馆

市本级

2

天府新区消防科普教育基地

天府新区

3

成都南湖国际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梦幻岛公园

4

成都市干细胞与再生医学科普基地

高新区

5

成都航天科创科普展示中心

6

成都三和汽车科普馆

7

国槐路社区“社区创新屋”-科技生活体验馆

锦江区

8

四川博物院

青羊区

9

西部视界相机科普馆

10

民安社区“社区创新屋”-星空实验室

11

四川新生命干细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干细胞科普教育中心

金牛区

12

成都市青少年活动中心

13

西华大学新能源与微电网科普基地

14

四川大学自然博物馆

武侯区

15

四川省电力公司智能电网科普基地

16

四川大学食品科学科普教育中心

17

四川大学华西医学展览馆

18

成都动物园

成华区

19

锦绣天府塔广播电视科普基地

20

成都市双林小学“双馨”科技馆

21

可口可乐shi界.成都科普基地

新都区

22

四川省农业科学院现代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园

23

成都军时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军事科普教育中心

温江区

24

创新型川派盆景科普基地

25

四川健生堂蜜蜂shi界科普基地

崇州市

26

成都蜀之源酒业有限公司白酒酿造科普教育中心

大邑县

27

四川金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猪肉加工科普教育中心

邛崃市

28

新希望华西乳业科普体验中心

郫都区

29

四川高福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乳酸菌科普教育中心

30

成都工业学院机械博物馆

31

成都川菜博物馆

32

成都乌木艺术博物馆

都江堰市

33

厚德福花溪农场大自然探究科普基地

34

胥家三文鱼鱼类知识科普基地

35

青城道茶科普基地

36

粮油食品安全科普基地

新津区

37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气象科普基地

双流区

38

三匠苦荞食品安全科普基地

蒲江县

39

民航乘务安全教育科普基地

金堂县

 

第①章  申报条件

申报科普基地的主体应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受法人单位依法委托独立开展科普活动的单位,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鲜明的科普主题,具备与开展科普工作相匹配的资源、设施、场所等条件,具有可供公众观看、阅读和索取的科普音像、文字、图片资料;

  (二)在全省同行业或同领域中具有先进的科普展示水平和科技知识传播能力,并具有显著的示范带动作用;

  (三)具有常设科普工作机构和完善的管理制度,有年度科普工作计划和中长期科普工作规划;

  (四)配备专兼职科普讲解人员;

  (五)具有稳定的经费来源,科普经费列入单位年度预算,能保证科普活动的正常开展;

  (六)面向公众提供科普服务实效明显,近2年累计组织开展具有一定规模的科普活动5次以上;

  (七)具有网站、微信、微博等对外宣传渠道,并定期更新。

 

  第六条   场馆类科普基地是指以展示涵盖多学科、多领域或专题性科普知识的有形互动展品为主,长期面向公众开展科普活动的固定场所,包括科技馆、教育文化场馆以及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其他组织内部具有科普功能并有条件向公众开放的场馆、实验室等。申报场馆类科普基地应具备以下分类条件:

  (一)科技馆建筑面积一般不少于3000平方米,教育文化场馆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属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其他组织内部具有科普功能并有条件向公众开放类的场馆、实验室等的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

  (二)具备与场馆面积、展品数量、参观人次相应的专、兼职科普讲解人员,其中,科技馆专职科普讲解人员一般不少于3名,属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其他组织内部具有科普功能并有条件向公众开放的场馆、实验室等的科普专、兼职讲解人员,不少于2名;

  (三)每年向社会公众开放一般不少于250天,其中属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其他组织内部具有科普功能并有条件向公众开放类的场馆、实验室等每年向社会公众开放不少于100天,每年对青少年实行优惠或免费开放的天数不少于30天(含法定节假日),科技活动周、科普活动月、全国科普日等国家、省级重大科普活动期间对公众实行优惠或免费开放,并公布开放的具体日期和活动内容;

  (四)年接待公众一般不少于3万人次,其中属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其他组织内部具有科普功能并有条件向公众开放类的场馆、实验室等,不少于1000人次;

  (五)具有科普活动策划、组织及实施能力,能利用多种手段和载体定期面向社区、学校、基层单位、农村等开展科普活动。

 

   自然保护地类科普基地是指具有显著科技内涵和科普功能的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等自然资源保护场地。申报自然保护地类科普基地应具备以下分类条件:

  (一)已获《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标准》4A级以上旅游景区(点)资质认定;

  (二)建有室内科普展馆,展示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配有能容纳100人以上的多功能报告厅;

  (三)室内外展示紧扣自然保护主题,传播科普知识内容准确,科技含量高,信息容量大,充分体现科技元素,具备与旅游参观线路相匹配的科普旅游观光导览、导视系统,设有通俗易懂的科普解说系统,包括完整的科普讲解词、科普标识等;

  (四)配备3名以上专、兼职科普讲解人员;

  (五)常年向公众开放,年接待公众不少于10万人次;

(六)定期开展科普宣传活动,积极面向青少年组织开展环境教育、自然体验等活动。

 

 生产示范类科普基地是指在技术创新、环境保护、生物医药、食品健康、现代农业等领域,既具有行业代表性,又具备面向公众开展科普活动能力的企业、产业园区等。申报生产示范类科普基地应具备以下分类条件:

  (一)所展示的生产技术或工艺流程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或具有规模示范性;

  (二)建有固定的科普主题展厅,其中属于企业类的科普展厅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属于产业园区类的展示厅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

  (三)设有安全的参观通道和匹配的科普标识,具有体现特色的科普解说词;

  (四)配备2名以上专、兼职科普讲解人员;

  (五)面向社会公众开放,其中企业类科普基地每年向社会公众开放不少于100天、年接待公众不少于5000人次,产业园区类科普基地每年向社会公众开放不少于150天、年接待公众不少于1万人次。

  (六)同周边社区、学校等建立长期联系,定期组织开展共建活动。

 

      教育培训类科普基地是指针对科普从业人员、科普志愿者、普通公众(青少年、城镇居民等)开展科普培训和实践的机构。申报教育培训类科普基地应具备以下分类条件:

  (一)由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成立,并设有专门从事科普教育培训的部门;

  (二)具备一定规模的用于科普教育培训的固定场所及设施设备,用于科普教育活动的场所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

  (三)开展科普教育和实践的内容特色鲜明、形式多样,具有完善的课程体系(教材、教学大纲、课程设置等)和明确培训计划,具备持续开发科普教育课程资源的能力;

  (四)专职教育培训人员不少于3名,并聘任一定数量的客座专家等兼职培训人员;

  (五)每年向社会公众开放不少于200天,年培训人员3000人次以上。

 

     信息传媒类科普基地是指具有全省覆盖能力,以电子媒介(视频、录音、录像等)、印刷媒介(报纸、杂志、书籍)等为载体,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形式,面向公众开展科普宣传的平台或机构。申报信息传媒类科普基地应具备以下分类条件:

  (一)具备主管部门批准的传媒资质;

  (二)具有一定数量的广播、电视、网站等科普栏目或报纸、杂志、书籍等科普出版物;

  (三)设有专门从事科普内容策划、制作、编辑等业务的部门,配有5名以上的专(兼)职人员;

  (四)有固定的栏目或版面针对创新文化、科技新闻、科普知识、科技成果、科普活动、科技政策等相关内容进行宣传,并及时更新。

  (五)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第二章    申报程序

     科普基地申报工作每年开展一次。各市州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科普基地的审核与推荐工作。

     省政府各部门所属单位、中央在川单位可直接报送申报材料或与市州进行联合申报,联合申报科普基地的需指定一个主要依托单位。

     鼓励多个部门、市(州)就相同领域或行业联建共建科普基地。参与联建共建各方应当签订联建共建协议书,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并指定一个主要依托单位。

       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单位,按要求填写《四川省省级科普基地认定申报表》(见附表),报送所在市(州)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市(州)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对申报表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后,统一报送四川省科技厅。联合申报、联建共建科普基地的需以一个主要依托单位进行申报。

 

第三章    评审与认定

     科技厅会同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四川省科学技术协会共同组织开展科普基地的评审工作。

     评审程序分为资格审查、会议评审、现场考察、综合评议四个阶段。其中,资格审查主要按照上述申报条件对申报单位资格进行检查;会议评审主要了解申报单位在科普资源、科普展示、科普活动、科普管理等方面的情况;现场考察主要对申报材料与现场情况进行核实;综合评议主要由科技厅、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四川省科学技术协会综合会议评审、现场考察等情况提出科普基地建议名单。

     科普基地建议名单在科技厅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有异议者,应在公示期内实名向科技厅书面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逾期和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调查异议不成立的,提交科技厅办公会议审议。科技厅办公会议审定后,由科技厅、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四川省科学技术协会联合授牌。认定有效期为三年,到期后需进行复核。

 

第三章  申报要求

  1.省级主管部门、各市(州)科技局分别负责推荐本部门、本地区相关单位申报,中央在川单位直接申报。成都市科技局推荐本地区申报单位不超过7家,其它各市(州)科技局推荐本地区申报单位不超过3家。

2.获得推荐的申报单位须填写《四川省省级科普基地认定申请表》(见附表,可在四川省科学技术厅G网上下载),经省级主管部门或市(州)科技局审核后统一出具推荐函,同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及电子版报送四川省科技交流中心(四川省科学技术普及中心)。申报材料和附件佐证材料请自行留底,概不退还。

 

 

如果你对申报不清楚或者没把握以及想知道更详细的内容可以加紧时间联系我哦,免费询问。都看到这了不给小编一个点赞加关注吗,你的支持就是小编不断更新咨询的动力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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