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质量强县奖励哪些项目?在肥东县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注册设立的企业均可申报质量强县奖励。肥东县质量强县政策奖励6类项目,包括中华老字号、安徽省老字号、农家乐、绿色食品、农业化标准示范去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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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东县质量强县奖励申报项目及奖励:
1、新获得中国名牌、国家驰名商标、中华老字号的企业,奖励30万元;新获得安徽名牌、安徽省着名商标、安徽省老字号的企业,奖励15万元;新获得合肥名牌产品的企业,奖励5万元。
2、主持或主要参与(排名前3位)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级地方标准,每项分别奖励主要起草企业30万元、20万元、10万元、6万元。
3、对新获得有机、绿色、无公害产品或基地认证的,每项分别奖励3万元、3万元、2万元。对开展无公害农产品复查换证、绿色食品续展、有机农产品再认证并获得产品证书的单位,分别给予2万元、2万元和1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4、对新确认为AAAA级、AAA级、A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分别给予8万元、5万元、3万元的奖励。
对通过ISO10012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和计量保证能力评价(C标志)的企业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奖励。
对新获得国家AAAAA级、AAAA级、AAA级确认的旅游景区(政府投资除外),分别给予4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对新确认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的旅游饭店,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奖励;对评定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农家乐的,分别给予4万元、3万元、2万元的奖励(与省、市不重复奖补)。
5、对新确认为国家、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的,分别给予实施单位10万元、5万元奖励。
6、对第三方机构认证评判并前期(合同前)经市场监管部门备案后,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分别给予2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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