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讲解!滁州市高新技术企业申请的时间相关条件流程等问题的解答如下,滁州市琅琊区 南谯区 天长市 明光市 来安县 全椒县 定远县 凤阳县的企业如果有关详细的材料还有不明白的问题可以随时联系我们,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下吧!
10年专业代理免费咨询:13339105710(微信同号)0551-65300258
(卧涛科技:项目申报、专利商标版权代理、软件著作权代理(不过包退)、科技成果评价、各类标准化(参编)代理、软件开发、商业计划书、工商注册财税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两化融合、企业信用修复、ISO体系认证等)
随着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实施,Z为相关的就是认定条件和监督管理了。新管理办法对企业来说,大大降低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使更多科技企业可以享受国家优惠政策,无论是科研人员比例还是研发费用占比都大大放宽了认定标准。
01、取消独占许可类型的知识产权。
与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取得知识产权相比,“独占许可”取得知识产权是通过签署“独占许可协议”的方式获取,涉及境外知识产权在中国境内的独占许可协议,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尚不予受理备案登记,主管机关核查困难,在此背景下,新规予以取消。
我们都知道,高新技术企业专家审核采取评分制,满分100,企业要想成功认定必须拿到70分以上才能成功申报高新企业。
但70分不是随便能拿的,对大部分企业来说都非常困难。企业知识产权部分占30分,也就是说如果企业有相关知识产权,那么30分手到擒来,申报高新企业会简单很多。
所以大部分企业会选择购买专利做高新企业申报,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企业的专利全是买来的,这样的知识产权满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中规定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要求吗?
02、满足《认定办法》的要求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所指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或享有五年以上全球范围内独占许可权(高新技术企业的有效期应在五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期内),并在中国法律的有效保护期内。
可见企业日常研发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申请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分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均为企业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符合要求、正规备案的转让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分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也可以算作企业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03、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类型
高企认定中,被承认并能计算得分的知识产权包括:发明、实用新型、以及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和形状的外观设计(主要是指:运用科学和工程技术的方法,经过研究与开发过程得到的外观设计)、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和植物新品种。
以上类型的知识产权均需在中国境内申请、登记才能在高企认定中被认可。
04、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拥有方式
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全球范围内独占许可的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自主研发指申报企业通过申请、登记获得上述类型中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需到相应申请登记管理部门办理权利转移的变更手续。
以下政策根据往期通知整理,具体奖补信息根据当年政策通知为准,也可联系小编咨询。
滁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补贴
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市财政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对连续认定的企业,每两次通过认定(首次认定的企业从第二次开始计算),市财政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对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有何规定?
1.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所指的知识产权须在中国境内授权或审批审定,并在中国法律的有效保护期内。知识产权权属人应为申请企业。
2. 不具备知识产权的企业不能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3.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对企业知识产权情况采用分类评价方式,其中: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ji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按Ⅰ类评价;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不含商标)按Ⅱ类评价。
4. 按Ⅱ类评价的知识产权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时,仅限使用一次。
5. 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存续期内,知识产权有多个权属人时,只能由一个权属人在申请时使用。
6. 申请认定时专利的有效性以企业申请认定前获得授权证书或授权通知书并能提供缴费收据为准。
7. 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可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查询专利标记和专利号;国防专利须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的国防专利证书;植物新品种可在农业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网站和国家林业局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网站查询;国家ji农作物品种是指农业部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公告的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须提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签发的新药证书;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须提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签发的中药保护品种证书;软件著作权可在国家版权局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网站查询软件著作权标记(亦称版权标记)。
认定条件与程序(截取自高企认定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Z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Z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Z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第十二条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程序如下:
(一)企业申请
企业对照本办法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注册登记,向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申请时提交下列材料:
1.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 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相关注册登记证件;
3. 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科技成果转化、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等相关材料;
4. 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相关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
5. 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
6.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7.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8. 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二)专家评审
认定机构应在符合评审要求的专家中,随机抽取组成专家组。专家组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三)审查认定
认定机构结合专家组评审意见,对申请企业进行综合审查,提出认定意见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企业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予以备案,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告,由认定机构向企业颁发统一印制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异议的,由认定机构进行核实处理。
第十三条 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应每年5月底前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填报上一年度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年度发展情况报表。
第十四条 对于涉密企业,按照国家有关保密工作规定,在确保涉密信息安全的前提下,按认定工作程序组织认定。
免费指导热线:13339105710(可加V)
联系我们
手机:15855199550 联系人:江经理
服务时间:8:30-12:00 14:00-18:00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明珠大道198号星梦园F2栋19楼
扫一扫,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