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截止!2022年池州市旅游营销奖励申报奖励标准

章孝德 / 2022-12-06 15:59:00
浏览 303 分享 分享

2022年池州市旅游营销奖励申报奖励标准快截止了,文中奖补政策申报截止2022年12月31日,那么如果大家对于池州市旅游营销奖补有申报需求,不妨联系卧涛科技小编免费咨询一下。

代理免费咨询热线:15855199550(微信同号),0551-65306190
(个体工商户、企业商标注册申请代理、企业登记代理、代理记账、税务申报登记变更注销、商标注册、公司变更、公司注册、代办申请增值税、清理企业旧账乱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计报告、税务疑难处理)
一、实施时间
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二、奖励对象
在我市依法注册并开展符合本办法奖励条件旅游营销行为的旅行社、A级旅游景区和星级旅游饭店等涉旅企业。
三、奖励标准:
(一)旅游市场接待奖
1.旅游市场接待奖。对组织国内游客游览我市2个以上售票景点并在主城区住宿1晚以上旅游产品的旅行社给予奖励,标准为:“二日游”产品年接待量达到2000人以上的奖励20元/人、“三日游”产品年接待量达到1000人以上的奖励30元/人、“四日游及以上”产品年接待量客达到500人以上的奖励40元/人;对组织入境(含港澳台)游客游览我市2个以上售票景点并在主城区住宿1晚以上“二日游”、“三日游”和“四日游及以上”旅游产品的旅行社按实际接待人数分别奖励50元/人、60元/人和70元/人。
2.采风踩线考察奖。对经市文旅局审核批准邀请旅行商和媒体等来池州考察踩线和开展宣传活动的旅行社给予补贴,标准为:按300元/人/天给予补贴,每家旅行社全年申请不超过3批,每批次不超过20人,全年补贴不超过8万元。
3.研学旅行产品奖。对组织开展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本市旅行社给予奖励,要求研学行程中含我市省市级研学实践教育基地3个(其中主城区不少于1个)以上,且在市内住宿2晚以上,按照年接待量给予奖励,标准为:2000人以上奖励5元/人,5000人以上奖励10元/人10000人以上奖励15元/人,每家Z高不超过20万元。
4.康养旅游线路奖。
对组织游览我市“七日游”以上康养旅游线路产品,行程中包含2个(其中主城区不少于1个)以上池州康养旅游示范点(名单附后),且年接待量在300人以上的旅行社给予50元/人的奖励,每家Z高不超过20万元。
5.大型会议会展奖。
对组织和承接外市企业、院校、协会、商会等单位在我市三星级以上饭店举行会议、论坛、会展、年会、团建等大型活动的本市文旅企业给予奖励。标准为:每场活动消费(含活动期间组织或委托旅行社组织旅游活动的消费)金额在30-50万元之间的奖励2万元、在50-100万元之间的奖励5万元、在100万元以上的奖励7万元,每家Z高不超过20万元。
(二)大交通营销奖
6.航空旅游奖。
(1)对组织推广通过九华山机场进出以包机形式100人以上“三日游”以上产品线路,游览3个以上售票景点并在主城区住宿1晚以上的本市旅行社给予奖励,标准为:包机4万元/架次,每增加1个架次再加1万元,Z高不超过8万元/架次;每家Z高不超过30万元。
(2)对组织旅游团队人数在10人以上,以乘九华山机场航班来池且游览2个以上售票景点的本市旅行社给予奖励,标准为:单程50元/人次,往返100元/人次,每家Z高不超过5万元。
7.高铁旅游奖。
对同一个城市(安庆、铜陵、芜湖、马鞍山、宣城和黄山等周边城市除外)一次性招徕100人以上游客乘坐高铁到池州站,组织游览我市3个以上售票景区并在主城区住宿1晚以上的市内旅行社给予奖励,奖励标准:1万元/团,每家Z高不超过5万元。
8.游轮旅游奖对组织旅游团队以游轮形式来我市游览的本市旅行社按年接待量给予奖励,标准为:年接待量500人以上20元/人、1000人以上25元/人、5000人以上30元/人,每家Z高不超过30万元。
9.自驾车团队奖。
对组织以自驾车团队形式来池旅游,并在我市停留2天1晚和3天2晚(其中在主城区住宿1晚)以上且游览2个以上售票景点的旅行社给予奖励,标准为:一次性组织20辆车60人以上的分别奖励0.3万元和0.5万元、30辆车100人以上的分别奖励0.6万元和1万元。
10.旅游直通车奖励。
(1)对在客源地城市组织开通旅游直通车的本市旅行社给予奖励,标准为:年内开通6个月以上、每月不少于4班,年招徕游客1500人以上的按每个城市3万元予以奖励;
(2)对组织开通市内旅游直通车的相关旅游运输企业给予补贴,标准为:全年开通不少于5条、每条线路开通不少于5班、全年不少于25班次、开通的线路应涵盖全市3个以上县区,按1.5万元/条补贴,每家Z高不超过10万元;
(3)对组织开通主城区旅游公交(或观光巴士)的相关旅游运输企业给予补贴,标准为:每天开通4班以上,公交线路应涵盖主城区4个3A级以上旅游景区(点),线路也可根据需要延伸至主城区周边3A级以上旅游景区(点),按10万元/条补贴;对开通夜间公交线(18:00以后开通不少于4班、末班车为24:00)在507码头设置停靠站点的另增加10万元/条的补贴。开通时间不满6个月的,按标准金额的50补贴。每家Z高不超过20万元。
(三)宣传推广奖
11.宣传广告奖。对报市文旅局批准,围绕我市“山水池州·灵秀九华”旅游形象,在国内各城市交通枢纽、高速公路(含服务区)、国省干道沿线和城市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旅游资源和产品实体广告宣传的本市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给予补贴,标准为:在市外投放的按实际支出的40给予补贴,每家Z高不超过20万元;在市内投放的按实际支出的20给予补贴,每家Z高不超过10万元。
12.参团促销奖。对经市文旅局批准参加市级以上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组织举办的各类宣传推广活动的文旅企业给予人员差旅费补助,每家每次参团旅游促销差旅补贴不超过1人(演艺人员根据需要确定)。其中:国内活动按差旅费(包括交通费、伙食费、住宿费)和展台(位)费实际支付的全额给予补贴;国际活动(含港澳台)按差旅费(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实际支付的60给予补贴。每家Z高不超过5万元。
13.营销活动奖。鼓励文旅企业在市外客源地市场举办有50家以上旅行商和媒体参加的旅游营销推广活动。对经县区文旅局初审后报市文旅局批准举办的,活动实际支出经费(含场地租赁费、媒体推广费等)在10万元以上的给予奖励,标准为:按活动实际支出经费30给予奖励,单次Z高3万元,每家Z高不超过10万元。
四、附则
(一)依据文化和旅游部印发的《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规定》,年度内被认定为严重失信主体的企业不予奖励;
(二)对同一旅游团队同时符合本办法多个奖励条件的,按从高不重复原则奖励一次;
(三)售票景区含乘坐观光电动车(小火车)和游船的杏花村文化旅游区、大愿文化园景区、齐山平天湖风景区和清溪河游船项目;
(四)本办法中所称的“以上”、“不少于”均包括本数;
(五)奖励申报、审核、审批等程序具体参照《2022年度池州市旅游营销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
(六)本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推荐资讯
276家确认通知!2025年安徽省企业研发中心申报条件、程序、奖补
276家确认通知!2025年安徽省企业研发中心申报条件、程序、奖补
2025-08-18 14:06:00 点击查看
2025年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条件、流程、材料
2025年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条件、流程、材料
2025-07-18 15:12:00 点击查看
2025年淮南市实施规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发展三年倍增行动方案
2025年淮南市实施规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发展三年倍增行动方案
2025-07-14 10:19:00 点击查看
有奖补科小申报!安徽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奖补、条件、流程
有奖补科小申报!安徽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奖补、条件、流程
2025-07-10 11:27:00 点击查看
项目解析!安徽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材料、流程详解
项目解析!安徽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材料、流程详解
2025-07-09 14:53:00 点击查看
高企没通过问题在哪?安徽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流程、要求
高企没通过问题在哪?安徽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流程、要求
2025-07-08 15:20:00 点击查看

联系我们

手机:15855199550   联系人:江经理

服务时间:8:30-12:00 14:00-18:00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明珠大道198号星梦园F2栋19楼

扫一扫,加微信

微信
版权所有© 卧涛科技有限公司 皖ICP备13016955号-17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皖B2-2021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