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奖励项目奖补!2023年湖南省资金项目奖励政策汇编及申报指南

葛熙彤 / 2022-12-15 11: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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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2022年政策改编,具体政策以政策文件为准请各企业单位关注以下内容,希望您的企业更好的发展。小编现将本政策的支持方向和申报条件、程序总结如下,希望对你的申报工作有所帮助。如有申报意向或了解更多申报内容可以扫微信小程序自助了解或电话18715034835)免费咨询:

一、重点产业项目

支持方向

1.列入2022年省政府工作报告的十大产业项目、十大技术攻关项目的产业化项目,以及省委、省政府明确支持的重大产业项目;

2.列入产业发展“万千百”工程的省级重点项目;

3.支持新增规模工业企业行动中能直接形成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新建项目;

4.支持附件2所列领域的产业基础再造项目、产业链补链延链项目,以及产业化项目。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目前正在建设,或2021年以后开工建设目前已完工。

2.2021年以后成立尚未入规(以省统计局2022年4月30日规上企业名单为准)的企业,项目投资额应不低于5亿元。

3.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项目(非规上企业原则上不接受申报,除非符合前述第2条要求),投资额应不低于1亿元,且2021年企业主体税种纳税额不低于100万元。湘西州、张家界市、怀化市、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名单见附件5)项目,以及全省食品行业项目投资额降低到不低于5000万元,2021年主体税种纳税额不低于30万元。(主体税种包括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纳税额以当地税务部门开具的纳税凭证为准)

4.项目已完成计划总投资的30%以上。

5.项目应当具有备案文件或由当地工信部门出具的项目投资情况说明,具有环境污染风险的项目须提供环评批复。

6.对省委、省政府明确给予支持的项目可适当降低申报条件。

(三)支持方式

无偿补助

 

二、重大平台项目

(一)支持方向

1.支持由制造业企业建设和运营的制造业专业服务平台,主要包括检测平台、技术转化中试基地、试验中心、模拟仿真和远程运维平台等。

2.支持符合条件的经工信部认定或湖南省工信厅推荐的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

(二)申报条件

1.平台2020年以来设备总投资(含设备运行所必需的软件)不低于2000万元,设备付款比例超过50%。

2.建成后应面向“3+3+2”重点领域和22个重点产业链群相关企业开放,目标服务企业数量不低于30家。

(三)支持方式

无偿补助

 

三、工业转型升级项目

(一)支持方向

支持工业企业通过购置先进生产设备实施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提升生产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品牌化水平,优先支持对乡村振兴具有重大引领和支撑作用的工业技改项目。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应是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21年度主体税种纳税额不低于30万元,食品企业降低到主体税种纳税额不低于10万元。(主体税种包括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纳税额以当地税务部门开具的纳税凭证为准)

2.项目2021年以来设备总投资(含设备运行所必需的软件)不低于500万元,且付款比例超过50%。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名单见附件5)项目设备总投资放宽至不低于300万元。

3.具有环境污染风险的项目须提供环评批复。

4.申报数量要求:原则上,市本级设区3个及以下限报8个项目、市本级设区3个以上限报10个项目,财政省直管县(市)限报3个项目。湘西州、张家界市、怀化市市本级可增报3个项目,所辖财政省直管县(市)可增报1个项目,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可增报1个项目。同一县(市)申报项目数Z多不超过4个。

(三)支持方式

无偿补助

 

四、烟花爆竹机械化技术改造项目

(一)支持方向

不断提高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水平,支持推动烟花爆竹产业加快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支持浏阳、醴陵两市烟花爆竹企业开展机械化技术改造、公共服务平台能力建设、科技研发,包括:

1.以实现人药分离、机械化替人、提高生产效率和安全生产水平为主要目的的技术改造项目(涉药设备须通过应急管理部门组织或认可的安全论证);

2.经市场监管部门资质认定,开展烟花爆竹生产设备安全性能检测检验的公共服务平台能力建设项目;

3.烟花爆竹新工艺、新技术等关键共性技术研发项目。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在省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

2.项目投入主要发生在2020年6月1日-2022年4月30日内(以发票等付款凭证时间为准),项目总投资达到一定规模。

3.申报数量不限。

4.须向消费品工业处提供一份纸质项目资料(包括申请报告所涉资料在内)。

(三)支持方式

无偿补助

 

五、关键产品“揭榜挂帅”

(一)支持方向

湖南省先进制造业关键产品“揭榜挂帅”榜单

(二)申报条件

在省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牵头组建的创新联合体可申请成为揭榜单位;揭榜单位主营业务与榜单内容所属领域一致,具备良好科研基础、研发能力、产业化能力、组织能力和开展攻关所需的经济实力;原则上应在3年内实施完成。

(三)支持方式

奖励

 

六、自然灾害防治技术装备重点任务工程化攻关“揭榜挂帅”

(一)支持方向

湖南省自然灾害防治技术装备重点任务工程化攻关“揭榜挂帅”榜单

(二)申报条件

1.省内从事技术装备研发创新、生产制造、融合应用、支撑服务等活动的相关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各类法人单位,或者由一个牵头单位与另外多个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可申请成为揭榜单位。

2.申请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研发创新能力、工程化攻关能力、生产制造能力,有过类似产品攻关的经历,并有完成任务必备的资金实力。

3.申请单位应承诺揭榜后能够在指定期限内(一般不超过12个月)完成任务,个别技术复杂、研究难度大的项目可酌情延长任务期限(Z长不超过18个月)。

(三)支持方式

奖励

 

七、数字化转型优秀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奖励

(一)支持方向

支持省内面向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提供技术解决方案和相关服务的供给侧企业,为传统产业、细分行业及中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全方位技术支持、专业化培训、多元化产品、系统集成解决方案等服务,推动企业数字化改造、网络化协同和智能化升级。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在湖南省境内注册,运营、财务和信用情况好,无违法记录。

2.申报单位近3年(2019-2021年)在湖南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领域服务客户数量不少于10家,合同总额不低于1000万元,人员和软硬件投入不低于500万元。

3.申报单位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领域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建设有该领域国家、省级技术创新平台,参与了该领域国家、省级技术创新类项目。

4.申报单位具有较强的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交付能力,服务的企业和项目获得了该领域国家、省级试点示范。

5.申报单位行业影响力大,参与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领域的政策、标准制定,牵头或核心参与该领域国家ji、省级联盟或协会,专利、软著等成果丰富。

(三)支持方式

奖励

 

八、智能制造优秀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奖励

(一)支持方向

省内从事智能制造软硬件装备和系统设计、生产、安装、调试等业务,能够提供智能产线、车间、工厂集成等应用服务,提升湖南智能制造系统集成与服务能力,推动制造业智能化升级成效显著的产品供应商、服务提供商和系统集成商。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依法在湖南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状况良好。

2.申报企业为《湖南省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推荐目录(包括第①至第三批)》内企业。

3.申报企业在关键技术装备、软件、智能制造成套装备、工艺和关键零部件的集成优化等方面拥有自主核心技术,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相关的授权专利或软件著作权不少于3项,且近3年内无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4.申报企业近3年在智能制造服务领域年均营业收入超过3000万元。

(三)支持方式

奖励

 

九、绿色制造优秀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奖励

(一)支持方向

支持省内为推动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高质量发展,提供绿色制造相关方案咨询、研发设计、集成应用、运营管理、公共服务且成效显著的绿色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

1、绿色关键工艺系统集成应用。围绕钢铁、有色、化工、建材、印染、造纸等传统行业的绿色升级,提供高技术含量、高可靠性要求、高附加值特性的绿色制造关键工艺技术装备研发设计与改造优化的系统解决方案。

2、终端产品资源化利用系统集成。面向退役动力蓄电池、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纸等高值废旧产品,提供残余价值评估、性能检测、梯次利用、再生利用等方面系统解决方案。围绕钢渣、赤泥、磷石膏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提供高附加值产品及综合利用等方面系统解决方案。聚焦钢铁、石化化工、机械、汽车、采矿等多行业机电产品再制造,提供高端智能再制造系统解决方案。

3、通用机电设备绿色改造提升系统集成应用。围绕变压器、压缩机、风机、电机、泵、承压设备等通用机电设备,具备技术创新研发、节能与绿色制造技术服务能力,为工业企业提供绿色改造系统集成应用解决方案。

4、先进适用环保装备系统集成应用。围绕水气土环境污染治理、清洁生产等重点领域,针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典型应用场景,提供环保装备系统集成应用解决方案。

5、绿色制造升级服务。为多行业、多领域提供绿色制造升级服务解决方案,服务对象企业实施绿色改造提升并有突出的节能降耗减排效益,能效和水效等绿色绩效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具有较强的行业影响力,参与制定相关行业节能与绿色标准研制,促进相关行业、领域企业绿色制造水平全面提升。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在省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健全的管理团队和人才队伍,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技术开发、资金筹措、项目实施能力以及良好的社会

信用。

2.申报单位提供的绿色制造系统解决方案在本领域应有通用性,能够广泛适用于该领域制造企业提升绿色制造水平,能够有效解决制约行业绿色发展的关键问题。

3.申报单位提供的服务内容至少包括绿色制造相关方案咨询、研发设计、集成应用、运营管理、公共服务中的两项。

4.申报单位近三年(2019-2021年)为相关领域提供绿色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服务客户总数量不少于15家,且验收合同总额不低于1500万元。

5.2016年以来已获得国家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以及2019年以来已获得国家绿色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支持的单位不得申报。

6.申报单位近三年来(2019年以来)无不良信息记录,且无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三)申报方式

奖励

 

十、智能制造解决方案奖励

(一)支持方向

支持省内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与省内制造业企业开展长期战略合作,面向装备、原材料、消费品、电子信息等行业领域提供专业化、个性化的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服务,支撑我省制造业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开展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助力提升全省制造业智能制造发展水平。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企业(解决方案应用方)依法在湖南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近两年连续实现盈利。

2.服务商(解决方案提供方)为《湖南省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推荐目录(包括第①至第三批)》内企业。

3.项目申报企业与服务商签署了正式合同,且合同签署时间在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内。项目申报企业支付了相应的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设计费用,服务商提供了智能制造解决方案。

4.解决方案约定的项目总投资不低于200万元。

(三)支持方式

奖励

 

十一、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及奖励

(一)支持方向

重点支持:1.工程机械。①整机。掘进机械、起重机械、混凝土机械、挖掘铲运机械、路面压实与桩工机械、安全生产与应急救援装备、其他工程机械;②零部件。隧道掘进机减速机、大功率机电液控制自动换挡变速箱、液压元器件,智控制系统,高性能柴油发动机等。

2.先进轨道交通装备。①整车。动车组、铁路机车车辆、城市轨道交通车辆、铁路工程机械、新一代磁浮列车等整车产品。②零部件。动车组牵引电机、动车组牵引齿轮箱、牵引变压器、牵引传动控制系统、列车网络控制系统、地铁高频辅助变流器、新型开关器件、减振降噪轻量化装置等重要部件及关键系统。

3.机床工具。工业机器人、高端数控机床及控制器、伺服电机、减速机、机器人关节部件等关键零部件。

4.农业机械。适应南方丘陵山区地形和土壤特性的通用动力平台和底盘、农业机器人、水稻有序抛秧机、水稻联合收割机、履带式拖拉机、旋耕机、粮食加工机械、智能化油茶采摘机械、茶叶采摘及加工机械等整机及重要零部件。

5.新能源汽车整车产品。

6.高技术船舶及海洋工程装备。高速客船、游艇、公务用船、大型汽车运输船、江海直达集装箱运输船、纯电动船舶、大型挖泥船、LNG 燃料加注船、大型自航起重工程船、发电船/平台、深水钻井船/半潜式钻井/修井平台等及关键零部件。

7.民用航空航天装备。小型固定翼飞机、无人机、民用航天飞行器、民用航天地面测控/应用系统等。

8.发电及输变电装备。火电机组、水电机组、风力发电机组、太阳能发电机组、生物质能发电机组、储能装备、特高压现场组装式变压器、大容量抽水蓄能变压器、柔性直流输电用油浸式桥臂电抗器、直流断路器、柔性直流输电换流阀成套设备等及关键零部件。

9.矿山、冶金、有色、化工、建材、节能环保、电子器件、医疗、食品、旅游等其他领域重大技术装备。

(二)申报方式

1.申报项目应是自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期间,本省企业首次研发、生产,并销售的首台(套)产品及关键零部件。

2.首台(套)原则上成套设备价值每套在200万元及以上,单机价值每台在50万元及以上,关键零部件价值每个在20万元及以上;对农业机械、机器人可放宽到每台20万元及以上。

(三)支持方式

奖励

 

十二、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奖励

(一)支持方向

鼓励新材料产学研用合作创新,支持先进化工材料、先进钢铁材料、先进有色金属材料、先进陶瓷材料、碳基材料、先进储能材料及动力电池、建材与装配式建筑等领域新材料研发与首批次应用推广。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产品应是自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由省内新材料企业研发、生产并销售的国内首批次重点新材料产品,且在国家统计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中新材料产业重点产品目录范围内。申报产品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且掌握该产品生产的核心技术和关键工艺。

2.项目申报时,应由生产企业牵头会同应用企业联合申报。

3.生产企业应是通过省工信厅和省统计局联合认定且在认定有效期内的湖南省新材料企业。应用企业应是率先批量使用生产企业所生产的产品,并与生产企业开展长期稳定的研发、使用和改进等方面合作的企业。

4.申报产品应由新材料应用企业直接购买使用,应用企业为关联企业及贸易商的不得申报。

5.首批次销售额应达到100万元以上。

(三)支持方式

奖励

 

十三、首轮次芯片流片奖励

(一)支持方向

支持符合《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发〔2020〕8号)鼓励方向的集成电路产品。

(二)申报条件

1.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上一年度开展工程产品首轮流片,且单个产品实际发生金额达到100万元及以上(仅限于IP授权或购置费、掩模版制作费、测试加工费,不含税,且必须是用于本项目的合理费用,以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项目开支专项审计为准,相关发票、支出凭证和银行对账单的时间要对应);

2.“工程产品”是指经过全掩膜板(Full Mask)流片,达到设计要求后,可以提供给集成电路系统整机厂商进行芯片性能测试及示范应用的芯片产品;“首轮流片”是指集成电路设计企业首次与集成电路制造企业流片,不含正式量产后批量流片。

3.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产品开发、财务管理、市场销售等相关行为规范、资料完整,拥有申报产品的完整所有权和相关知识产权。

(三)支持方式

奖励

 

十四、首版次软件产品奖励

(一)支持方向

支持关键软件领域“首版次”产品研发,提升关键软件创新水平和供给能力。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条件:(一)在湖南省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内部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纳税,信用状况良好。(二)具有较强的软件产品研发能力,良好的技术研发人才队伍。(三)已按照国家统计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统计调查制度》要求,注册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运行监测系统并按时填报数据。

2.申报产品要求:(一)获得省工信厅“首版次”软件产品认定。(二)产品已经交付且实现市场化,该软件产品取得软件著作权证书后的销售(服务)金额累计不低于100万元。

(三)支持方向

奖励

 

十五、信息安全产业骨干企业培育、标准制订奖励

(一)支持方向

对信息安全产业骨干企业、新引进的龙头企业及信息安全领域标准制订企业给予奖励。

(二)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应当符合下列三个条件之一:

1.2021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营收增幅超过20%的省内信息安全企业。

2.国内信息安全龙头企业落户湖南,或设立子公司、区域总部、研发中心等,并在2021年首次缴纳税收。

3.牵头参与制订信息安全领域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省内信息安全单位。

信息安全产业主要指信创工程产业链相关的芯片、关键元器件及组件等基础硬件,基础软件,应用系统,整机及外设,商用密码,信息安全服务等领域。

(三)支持方式

奖励

 

十六、国家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示范平台奖励

(一)支持方向

支持企业开展服务型制造,对2021年被工信部认定为“国家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示范平台”的企业和平台给予奖励。

(二)申报条件

需提交项目投资实际发生费用的明细及有关证明材料。

(三)支持方式

奖励

 

十七、培育发展省级产业集群奖励

(一)支持方向

围绕“3+3+2”产业领域,推动培育创建一批省级产业集群,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水平,培育形成良好产业生态。

(二)申报条件

申报的集群须有明确的集群促进组织和核心承载园区,集群产业基础较好、产业生态较优、技术创新能力较强。集群主要以市州(县、市、区)为实施范围,鼓励地理相邻,跨行政区的先进制造业集群联合申报。注:省工信厅组织产业集群竞赛,具体竞赛内容另行下发通知。

(三)支持方式

奖励

 

十八、产教融合奖励

(一)支持方向

支持湖南省重点产业链群龙头骨干企业、省内职业院校和高校实施的产教融合项目,重点在轨道交通、工程机械、汽车、航空航天、军民融合、新材料、电工电器、农业机械等急需紧缺特色技术技能型人才的特色优势产业领域。 (二)申报条件

一、产教融合项目包括重点产业链群龙头企业自主或联合院校精准对接产业需求设立的产业学院或企业学院;精准对接我省重点产业链群及其他优势特色产业的高技能人才需求,优化调整学科和专业结构的职业院校或高等学校。

(一)申报产教融合项目的产业链群龙头企业应符合条件:

1.深度参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在提升我省重点产业链群人才培养数量和质量上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省内产教融合型重点产业链群龙头企业。

2.实施项目为校企合作共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产教融合创新平台或协议共建混合制校区等类型,且近3年内累计建设投资和基本运行费用支出达5000万元以上;

3.企业近3年与职业院校、高等学校开展有实际内容、具体项目的校企合作,以校企合作等形式共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捐赠职业教学设施设备,经费支出1000万元以上,或通过订单班形式共建学科专业点3个以上。

4.建设完善标准化、规范化的实习实训设施,开展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近3年内接收职业院校或高等学校学生开展每年3个月以上实习实训累计达1000人以上。

(二)申报产教融合项目的职业院校或高等学校应符合条件:

1.拥有一批紧贴省内支柱产业或特色产业的骨干专业,且相关专业建设实力位于本省和行业前列,产教融合有规划、有重点、有特色、有平台、有成效。

2.探索产教融合新模式,主校区或分校区建在省内产业园区且已运行两年以上,对接当地重点产业或园区发展高技能人才需求,着重围绕我省重点产业链群或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开展人才培养培训。

3.探索校企合作新模式,与产业链群龙头企业在省内共建学校、专业(群)或产业学院等产业促进机构,建立产教融合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有效促进创新成果与核心技术产业化。

4.积极推进现代学徒制试点、企业新型学徒制和1+X证书认证试点,共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国家ji技能大师工作室或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为我省产业链企业开展员工培训、技能鉴定、协作生产等服务。被教育部或人社部确定为现代学徒制或新型学徒制试点的院校优先考虑。

5.培养输送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每年与我省重点产业链群上一家或多家企业深度合作,完成工学交替和顶岗实习300人以上,或所培养应届毕业生60%以上在省内重点产业链群上就业。

二、以市州为单位择优向省工信厅、省财政厅行文推荐申报,其中高等学校、职业院校项目每市州推荐名额不超过2个;企业项目每市州推荐不超过1个。

(三)支持方式

奖励

 

申报程序

    (一)市州(不含财政省直管县市)项目,由市州工信局、财政局共同组织申报。市州工信局要认真研究,充分调动各业务科室的积极性,组织相应专题方向项目的申报、初审,与当地财政局共同审核后,统一行文上报省工信厅、省财政厅。

    (二)财政省直管县市项目,由县市工信部门、财政局共同组织申报。县市工信部门要认真研究,充分调动各业务股室的积极性,组织相应专题方向项目的申报、初审,在与当地财政局共同审核后,统一行文上报省工信厅、省财政厅,同时抄报所在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三)中央在湘单位和省属单位的项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通过所在地的工信部门、财政部门推荐申报。

 申报方式与要求

    (一)项目资料要求。

    1、项目资料采取网上报送方式,不接受纸质项目资料。项目申报单位对照申报指南和申请报告模版编制项目申请报告,通过省工信厅项目管理系统或省财政厅项目资金管理系统上传提交项目申请报告。补助类项目应先通过湖南制造强省项目库系统填报完整的项目入库信息,再进行项目申报。

    2、各市县工信部门、财政部门对申报事项的真实性、申报资料要件的齐全性等把关,并及时在申报系统中审核。对申报专项资金补助的项目,除由工信部门出具推荐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外,应由具体经办人员(须为在编人员)签字,实名推荐。杜绝虚假申报和重复申报,不得推荐明显不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对审核把关不严的地方,将给予通报批评并核减下一年度项目申报指标。

    3、项目申报资料是资金安排、监督管理、绩效评价、项目验收等工作的重要依据,企业及法人代表要对申报事项的真实性、数据准确性负责,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授权人在申报资料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委托授权人签名的,应提供企业法人代表相关授权文书。

    (二)上报文件要求。市县推荐文件需报送纸质文件一式3份(只需红头文件和项目汇总表,不需要项目资料),省工信厅投资规划处2份,省财政厅企业处1份。纸质材料须扫描上传到省工信厅项目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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