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准备了解四川省2023年度中日青少年科技交流计划基层对口项目申报工作那么这篇文章大家就不能错过了,当然,如果你有任何四川省(成都市、自贡市、攀枝花市、泸州市、德阳市、绵阳市、广元市、遂宁市、内江市、乐山市、南充市、眉山市、宜宾市、广安市、达州市、雅安市、巴中市、资阳市、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甘孜藏族自治州、凉山彝族自治州)申报疑问,可以随时联系小编这边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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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印发了《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申报2023年度中日青少年科技交流计划基层对口项目的通知》(国科外便〔2023〕6号)(简称项目通知),现将项目通知转发给你们。2023年度中方项目申报分为四批次,具体为2023年1月29日至3月6日;4月27日至5月31日;8月1日至8月31日;10月9日至11月9日。请各申请单位认真阅读申报要求,并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在中日技术合作平台网申报系统提交材料。报我厅截止时间分别为2023年3月1日,5月24日,8月24日和11月1日之前将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和推荐单位推荐函一份交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国际合作处,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一、申报范围
日本与亚洲青少年科技交流计划(樱花科技计划)由日本科技振兴机构全额资助,邀请亚洲各国及地区青少年短期访问日本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等机构,并与日本青少年、科学家、研究人员等开展科技交流活动。作为日本樱花科技计划的主要内容之一,中日青少年科技交流计划面向中国大陆地区招募优秀高中生、大学生、青年科研人员等赴日交流,原则上要求首次赴日、年龄40周岁以下(领队可适当放宽)。
中日青少年科技交流计划基层对口项目共分三类:第①类为科学技术交流活动(A类),由日方接收单位安排中方人员赴日开展短期交流考察,在日行程原则为7天,Z长可延至10天,日方合作单位为教育或科研实体(如学校、研究院所、企业等)的团组人数不超过10人(不含领队),日方合作单位为非教育或科研实体(如独立行政法人、地方公共团体、财团法人或社团法人等)的团组人数不超过15人(不含领队);第二类为共同研究活动(B类),由日方接收单位安排中方研究人员赴日开展短期共同研究,在日行程Z长不超过3周,团组人数不超过10人(不含领队);第三类为科学技术研修活动(C类),由日方接收单位安排中方人员赴日开展短期技能培训,在日行程原则为7天,Z长可延至10天,团组人数不超过15人(不含领队)。
申报单位种类包含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及在中国大陆境内登记注册的科研院所、学校和企业等法人单位。
二、申报方式
1.申报流程
中日青少年科技交流计划基层对口项目由拟开展交流的中日双方基层单位就申报批次、项目内容、人数、时间等先行沟通,达成一致后,各自向中日两国主管部门申报,中方主管部门为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具体过程管理由中日技术合作事务中心负责。
中方申请单位按要求填写项目申请表(见附件),报项目组织(推荐)部门,经各组织(推荐)部门审核同意加盖公章后,申请表扫描件上传至中日技术合作平台网
,具体方法请登陆申报系统查阅说明。
2.注意事项
中方派遣单位为两家或以上联合申报的,由牵头单位进行申报,并须在申请表内详述其他参与单位名称及各单位拟定派遣人数。
项目组织(推荐)部门为国WY有关部门外事或科技主管司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主管部门。
组织(推荐)部门审核盖章的申请表全年有效。如当批次未获立项,可与日方继续磋商本年度后续批次交流事项。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中方申报单位需在系统平台再次申报,并上传申请表扫描件,无需寄送纸质版。
三、项目执行
所申报项目经科技部与日本科技振兴机构共同审核后,由中日双方管理部门分别向双方申请单位通报各批次项目立项结果,中方申请单位请关注中日技术合作平台网通知通告栏。项目立项后,请中方申请单位严格按相关规定自行办理出国手续,注意遵守国家外事纪律,项目执行完毕后及时将总结报告上传至中日技术合作平台网,否则将被取消后续交流项目申请资格。
四、申报材料:2023年度中日青少年科技交流计划基层对口项目中方交流单位申请表
2023年度中日青少年科技交流计划基层
对口项目中方交流单位申请表
中方交流单位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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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dizh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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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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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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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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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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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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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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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方交流单位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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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zh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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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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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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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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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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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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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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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包含拟定交流人数、交流领域、合作目的及预期目标) |
(如为两家及以上中方机构联合申报,须写明其他参与单位名称及各单位拟定交流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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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内容真实、准确。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科学技术保密规定》及《对外科技交流保密提醒制度》,在合作中不泄露国家秘密,切实保护我方的知识产权。 此项目交流合作内容、形式、成果等符合国际法、国际惯例。项目执行过程中我将履行项目负责人职责,严格遵守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有关规定,切实保证交流及研究时间,按时报送项目执行报告等有关材料,接受年度审核。若填报失实或违反规定,本人将承担全部责任。 执行项目期间,因不可预见因素导致的后果由项目执行人本人自负(如健康状况、经济纠纷等)。
申请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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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织 (推荐)部门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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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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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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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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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对有关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同意申报。并负责监管项目执行单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知识产权相关规定,履行实施本项目所做的有关承诺。
项目组织(推荐)部门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填表说明
1. 中方交流单位公章处加盖单位公章或单位外事主管部门公章。
2.“项目组织(推荐)部门”为国WY有关部门外事或科技主管司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主管部门。
以上内容就是所有四川省2023年度中日青少年科技交流计划基层对口项目申报工作全部可查询内容。以上若有涉及到的奖励政策根据往期通知整理,具体奖补信息根据当年政策通知为准,也可联系小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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