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合肥市装配式建筑预制构件生产企业标准化建设评价截止在4月30日。关于合肥市装配式建筑预制构件生产企业标准化建设评价对象、流程及条件要求,高新区、经开区、新站区、瑶海区、庐阳区、蜀山区、滨湖区、长丰县、肥西县、肥东县、庐江县、巢湖市企业有不明白的可咨询小编:
11年专业代理免费咨询:15855157003(微信同号)
(卧涛科技:项目申报、专利商标版权代理、软件着作权代理(不过包退)、科技成果评价、各类标准化(参编)代理、软件开发、商业计划书、工商注册财税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两化融合、企业信用修复、ISO体系认证等)
2023年合肥市装配式建筑预制构件生产企业标准化建设评价对象:
合肥市装配式建筑预制构件生产企业。
2023年合肥市装配式建筑预制构件生产企业标准化建设评价依据:
《合肥市装配式建筑预制混凝土构件生产企业标准化建设和评价手册(试行)》和《装配式建筑预制混凝土构件生产企业综合评价表》。
2023年合肥市装配式建筑预制构件生产企业标准化建设评价方式流程:
评价工作由合肥市绿色建筑与节能管理中心组织实施。
(一)企业自查:3月15日至3月31日。生产企业对照《合肥市装配式建筑预制混凝土构件生产企业标准化建设和评价手册(试行)》要求,组织全面自查自纠,并形成自查报告,3月31日前报至我局。
(二)综合评价:4月1日起,我局会同各县(市)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专家开展综合评价,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1、对取得生产经营证照2年内的新建企业,其竣工验收手续和质量、环境、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视同完成;
2、对各检查项目评分根据评价对象反映的实际效用分别采用效用测定法和效用系数法计分;
3、在本次评价阶段被建设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企业,按照降等级处理。
2023年合肥市装配式建筑预制构件生产企业标准化建设评价结果应用:
(一)综合评价结果通过市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公布;
(二)评价结果为A类等级企业,其生产构件优先应用于政府投资及创优工程中;
(三)评价结果为C类及以下等级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按照差别化管理原则加大监督检查频次;
(四)评价结果为D类等级企业,暂停《安徽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证书》使用权限,暂停办理《安徽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证书》换证;
(五)评价结果为C类、D类等级企业限期整改,三个月内应达到B类等级。
联系我们
手机:15855199550 联系人:江经理
服务时间:8:30-12:00 14:00-18:00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明珠大道198号星梦园F2栋19楼
扫一扫,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