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安徽优质稻品种食味品鉴暨皖美大米品牌评选活动开始!安徽优质稻品种食味品鉴暨皖美大米品牌评选各市数量、申报条件及流程,合肥市 、黄山市 、芜湖市、马鞍山、安庆市、淮南市、阜阳市、淮北市、铜陵市、亳州市、宣城市、蚌埠市、六安市 、滁州市 、池州市、宿州市企业申报可咨询小编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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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优质稻品种食味品鉴暨皖美大米品牌评选申报数量:
申报推荐工作由各地农业农村局统一组织,安徽省内的品种选育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和粮食加工企业等均可自愿选送品种或产品参评,每个主体参评品种或产品均不超过2个。
参评品种直接向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提出申请。
参评产品须向所在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由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统一汇总上报,建议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初审后,择优推荐上报省农业农村厅。合肥、滁州、六安、芜湖、安庆每市推荐产品总数不超过15个,其他地市推荐产品总数不超过10个。
安徽优质稻品种食味品鉴暨皖美大米品牌评选申报条件:
(一)优质食味稻金奖品种。一是品种界定。参评品种原则上必须通过我省审定或引种备案(含2023年初审通过),或国家审定适宜种植区域涵盖我省区域,其米质达到国标(或部标)二级以上的水稻品种。糯稻品种不在参评范围之内。二是订单规模。参评品种开展订单生产且集中连片种植规模1000亩以上。
(二)“皖美大米”金奖品牌。参加“皖美大米”(含稻田综合种养大米)评选推介的要注明水稻品种、种植地点、种植(养)方式、生产技术规程等,且评选推介的产品和生产主体须符合以下条件:
1.推荐的稻米为安徽省内种植,涉及的品种通过审定(引种备案),名称必须真实且单一,复混的配制米不参加品鉴;
2.产品各项指标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3.生产加工主体近两年未发生市场反馈的质量事故;
4.生产加工主体已建立完整的质量管理、质量保证体系及管理制度,具备生产合格产品所需的机械设备、检化验仪器;
5.已获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加印食品生产许可证(SC)标志的产品;
6.产品具有较高的产量、市场占有率和知名度,较好的经济效益。
安徽优质稻品种食味品鉴暨皖美大米品牌评选申报流程:
(一)优质食味稻金奖品种。
1.申请单位填写《2023年(第五届)安徽优质食味稻金奖品种品鉴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电子版于4月15日前报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
2.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由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通知申请单位于4月25日前将150克种子与加盖公章的《2023年(第五届)安徽优质食味稻金奖品种品鉴申请表》、《种子样品真实性承诺书》送达安徽省稻米及制品检测中心,现场取样封存备用。种子质量应当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申请单位对参评品种种子的真实性负责。
(二)“皖美大米”金奖品牌。
1.申请单位填写《2023年安徽“皖美大米”金奖品牌评选申请表》(见附件3),申请表电子版于11月25日前报安徽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
2.申报纸质材料:参评单位需提交“皖美大米”金奖品牌评选申请表和相关资质证明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商标注册证、产品所执行的标准文本、认证证书,如ISO质量体系、HACCP、有机大米、绿色大米、无公害大米等,以及有效期内的各种奖励证书(复印件)等材料2份。
3. 稻米送样要求:参评单位需提供完整包装成品稻米2份(每份不少于2公斤),包装要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同时需提供该稻米产品同一品种的稻谷0.5公斤。
申报纸质材料寄送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参评样品寄送安徽省稻米及制品检测中心,寄(送)达截止日期为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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