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2023年第①批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申报条件要求级截止时间,六安市企业申报可随时咨询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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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六安市2023年第①批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
详见《实施细则》中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http://jx.ah.gov.cn/sy/wjgg/147209451.html),已被认定为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及创新型中小企业,且在有效期内的,不参与评价。
二、六安市2023年第①批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申报要求
1.企业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zjtx.miit.gov.cn),如实填报并提交企业相关信息、上传佐证材料。
2.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根据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对企业自评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实地抽查,初审通过的向市经信局推荐,同时提交申报系统。
三、六安市2023年第①批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要求
为方便企业高效快捷申报,尚未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的企业,即日起可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以下简称培育平台),对照《安徽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皖经信中小企函〔2022〕140号)文件要求开展相关申报工作准备相关申报材料,于6月6日前完成系统填报并将相关申报材料【纸质版加盖公章一份和电子版一份(PDF盖章)】报送至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226-5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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