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企业信用修复方式、条件、材料等细则整理,扬州市企业如果存在失信、行政处罚记录等,都可以随时联系小编咨询交流。
企业信用修复中心金经理:18655187836
一、企业信用修复需要符合的条件
①履行处罚决定;
②作出决定满1年;
③无新同类违法行为;
④信用信息网站存在不良信息记录。
二、对于满足条件的企业,需要提交一下材料
1.《信用修复申请表》
2.申请单位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由委托代理人申请信用修复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
4.《信用修复承诺书》
5.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或志愿服务等证明材料
6.行政处罚决定书(复印件一份)
7.信用修复申请材料清单
备注:其中第5项并非必须提供的材料;第6项可由综合执法办案部门提供材料。
信用修复申请材料,签字、盖章、落款日期等缺一不可。(申请表、承诺书的签名必须是营业执照上的法定代表人签名)
如信用浙江上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与《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不一致的,申请表及承诺书上填写信用浙江上的文书编号。
《信用修复申请表》、《信用修复承诺书》、信用修复申请材料清单见附件。
三、行政处罚公示期从哪天算起?
“通知”明确了行政处罚公示期限,一是涉及一般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自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在信用网站最短公示期为三个月,最长公示期为一年,二是涉及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自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在信用网站最短公示期为六个月,最长公示期为三年,三是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关于扬州市企业信用修复方式等细则,有疑问的,不妨联系小编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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