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今天给大家整理了2023年温江区人才住房奖励、购房补贴申报对象条件、补助材料及其他要求,具体详情如下,感兴趣的赶紧来看看吧!有相关需求的企业可以联系小编咨询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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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 〔2023〕8-4-03-01-人才住房奖励支持
一、支持对象
经温江区认定的A类人才。
二、 政策依据
《中共成都市温江区委办公室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成都市温江区加快建设人才工作先行区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的十条政策措施〉的通知》(温委办〔2023〕8号)第四条支持方向三。
三、 申报条件
方式一:免费租住
经温江区认定的 A类人才,且人才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温江区无自有产权住房。
方式二:先住后赠
经温江区认定的A 类人才,且人才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温江区无自有产权住房,人才须与相关单位就获赠条件等达成一致并签订租购协议。获赠住房时人才及其家庭成员自有住房套数须符合届时成都市住房限购政策相关规定。
四、支持标准
方式一:免费租住
符合条件的A 类人才在人才服务周期内可免费租住一套不超过200平方米的人才住房,入住期间所产生的租金、物业服务 费用由房源业主或代管单位按年申报,租金的市场标准由房源业主或代管单位委托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方式二:先住后赠
符合条件的A类人才可免费入住一套不超过200平方米的人才住房,取得安居资格后在温全职工作满5年并达到租购协议 约定条件的可按入住时的房屋挂牌价(二手房按入住时的市场 价)购买所住人才住房,并全额享受购房补贴,购买时市场价格 低于房屋挂牌价(二手房入住时的市场价)的,以购买时的市场价格购买。
人才免费入住人才住房时间为5年(人才在办理获赠的过渡期间可继续免费入住,但Z长不超过半年),所产生的租金、物业服务费用由房源业主或代管单位按年申报,租金的市场标准由房源业主或代管单位委托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五、申报材料
申报入住:
1.诚信申报承诺书。
2.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护照及有效签证等。
3.人才本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住房证明材料。
4.选择方式二:"先住后赠"的还需提供《成都市温江区A类人才住房租购协议。
5.其他申报材料。(如:人才证明、工作证明材料等)
申报获赠:
1.诚信申报承诺书。
2.工作证明材料: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人才为法定代表人的,若无劳动合同,可不提供,由用人单位出具情况说明)。
3.人才本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住房证明材料。
4.《成都市温江区 A类人才住房租购协议》履约情况审核结论。
5.商品房购房合同及商品房买卖合同摘要(已备案)及购房票据,或二手房住房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及二手房交易税票。
六、其他说明
1.申报本政策条款不受地方经济贡献限制。
2.选择“方式一:免费租住”的 A 类人才,在温首次购买自用住房并退出免费租住的房源后还可按规定申请人才购房补贴。
3.选择"方式二:先住后赠"的A 类人才,不再享受其他住房租购补贴。
2023-01 〔2023〕8-4-04-01-人才购房补贴支持
一、支持对象
经温江区认定的 A、B、C、D、E类人才。
二、 政策依据
《中共成都市温江区委办公室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办公 室关于印发〈成都市温江区加快建设人才工作先行区激发人才 创新创造活力的十条政策措施〉的通知》(温委办〔2023〕8号)
第四条支持方向四。
三、 申报条件
1.申报人在温无住房转让记录且未享受过温江区其他住房优惠政策(有特殊规定的除外);申报人及其家庭成员的自有住房套数须符合购房时成都市住房限购政策相关规定、在温无自有产权住房。
2.经温江区认定的 A、B、C、D、E类人才在政策实施期间 (2023年3月29日 — 2026年3月28)在温购买商品房(不含 人才公寓、“一企一策”人才住房)或二手房(不含直系亲属名下房源)。
3.在温累计工作及个税缴纳时长均不少于12个月。
四、 支持标准
1.人才取得购房补贴领取资格后,按实际购房款40%给予A、B 类人才Z高100万元补贴,按实际购房款20%给予C类人才Z高40万元补贴,按实际购房款5%分别给予D、E 类人才Z高 10万元、3万元补贴(实际购房款不含应由人才个人承担的相关税费)。
2.新房实际购房款以商品房备案合同金额为准;二手房实际 购房款以房屋买卖合同金额与二手房交易税收核定房价金额的较低值为准。
3.非家庭成员共同购房的,按符合购房补贴申报条件的人才所占产权份额比例兑现购房补贴。
4.家庭成员共同购房的,若家庭成员不止一人符合条件,以 单个家庭成员所对应的Z高补贴标准对整套房实际购房款进行
补贴。
五、 申报材料
1.诚信申报承诺书。
2.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护照及有效签证等。
3.工作证明材料: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人才为法定 代表人的,若无劳动合同,可不提供,由用人单位出具情况说明), 在温近12个月(间断不超过3个月)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在 温近12个月(间断不超过3个月)社保参保缴费凭证 (A、B类人才可不提供)。
4.商品房购房合同及商品房买卖合同摘要(已备案)及购房票据,或二手房住房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及二手房交易税票。
5.个人及其家庭成员住房证明。
6.A、B、C 类人才还需提供承诺书(承诺其在享受补贴结束
后继续在温工作3年)。
六、 其他说明
1.申报本政策条款不受地方经济贡献限制。
2.申报人应在购买二手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购买商品房合同备案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逾期视为放弃。
3.享受购房补贴的人才在取得不动产权证前申请撤销所购 住房网签备案的,如尚未兑现购房补贴,则不予兑现;已经兑现需退回补贴,退回补贴前不予受理撤销备案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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