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恩施州本级获得湖北省建筑节能以奖代补资金48万元。恩施州2023年省级建筑节能以奖代补资金实施项目申报条件范围、材料及流程,小编已经整理了,需要申报的奖补的企业可咨询小编:
11年专业代理免费咨询:15855157003(微信同号)
(卧涛集团:抖音短视频运营推广、网站关键词运营推广、项目申报、工商财税,股权设计、软件开发、可研报告、商业计划书、专利商标版权软著、科技成果评价)
一、恩施州2023年省级建筑节能以奖代补资金实施项目申报范围
(一)建筑节能能力建设。建筑节能监管、建筑节能关键技术研究、建筑节能关键技术研究、设备与产品开发、技术规范标准制定、建筑能效检测等。
(二)试点示范工作推动。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绿色建筑、健康建筑等试点示范工程奖励;绿色建筑标识认定与管理等。
(三)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包括绿色建材评价标识,获得绿色星级标识或绿色生产标识的绿色建材推广应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绿色生产与评价标识,墙体材料革新等。
(四)公共建筑节能。包括新建公共建筑的节能管理,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及能效公示工作,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与监测平台、监控设施的运行维护,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等。
二、恩施州2023年省级建筑节能以奖代补资金实施项目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各项目业主单位。
(二)申报条件:对申报截止日之前依法定程序实施完成的属于申报范围内的项目。
三、恩施州2023年省级建筑节能以奖代补资金实施项目申报所需材料
(一)建筑节能专项资金申请表;
(二)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
(三)项目实施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取得列入示范项目的需提供证明文件,取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需提供标识证书,进行节能改造的需提供相关施工合同(票据)及改造前后对比照片及改造明细等。
四、恩施州2023年省级建筑节能以奖代补资金实施项目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实事求是,不得虚报,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二)奖补资金下达后,必须按规定使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对出现问题的单位,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三)已享受国家或省、州、市(县)相关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四)根据《湖北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相关内容,获得星级绿色建筑示范、绿色建筑集中区示范、超低能耗绿色建筑示范的项目优先分配;
(五)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30日,逾期申报无效。申报资料一律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电子版发邮箱。
联系我们
手机:15855199550 联系人:江经理
服务时间:8:30-12:00 14:00-18:00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明珠大道198号星梦园F2栋19楼
扫一扫,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