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小编整理了合肥市优秀商务楼宇评定办法及申报条件及评定流程的相关内容,合肥市瑶海区、庐阳区、蜀山区、包河区、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庐江县、巢湖市的朋友们一定不要错过了,看完您如果有不明白或是想要代理的,可以直接致电小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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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定对象
我市房屋规划用途为商业办公或研发,单体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含)以上,具有完备的物业管理和服务体系的商业楼宇,不含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公寓。同时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评定对象为合肥市行政区域内有明确产权归属、已投入运营的单体商务楼宇。
2.有明确的楼宇运营管理机构、管理团队,规范的运营机制。
3.单体商务楼宇内入驻无任何隶属或股权关系的企业不少于5家。
4.近三年内申报主体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二、申报主体
在本市区域内注册且正常申报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以及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主体。
三、评定方式
市商务局牵头组织评定工作。邀请市直相关单位、专家学者等组成评审工作组,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体商务楼宇依据评分标准(见附件)进行综合考评排序,满分为100分。考评排序前30名且得分≥80分的拟评定为“合肥市优秀商务楼宇”。原则上每年组织开展一次评定,评定结果有效期为1年。
四、评定程序
(一)组织申报
由市商务局在合肥市商务局网站发布申报通知,组织申报。
(二)提出申请
各申报主体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报送所在地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
(三)初审鉴别
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对提交申请进行初审,确认申请有效的,对申报单位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调查与鉴别。
(四)复审评定
市商务局牵头组织评审工作组对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复审。
(五) 社会公示
评定结果将通过合肥市商务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对在公示期间产生异议的,经调查复核,异议成立的,不予认定。
(六) 正式评定
对在公示期间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单体商务楼宇,正式评定为“合肥市优秀商务楼宇”。
五、结果运用
对评定结果优秀的单体商务楼宇颁发“合肥市优秀商务楼宇”证书,并作为我市重点培育对象,在本办法有效期给予相应的政策资金支持。依据得分排序情况,设置一等奖5名,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奖励;设置二等奖10名,给予不超过15万元的奖励;设置三等奖15名,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其中得分相同的按评定项目第5项得分多少确定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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